【立会选举检讨】过百人“被投票”难定论冒充 白票近7万张
选举管理委员会公布2016年立法会选举报告书,在选举当日,约100名选民投诉到票站投票时,获票站人员告知已“被投票”,投诉数字较上届选举增加4成。
报告书显示,最终分别有140及130张直选及超区选票因为涉“重复”投票而列作无效选票。选管会表示,其中一个可能性是有人冒充选民投票,但基于投票属保密,在缺乏独立证据之下,必然无法确定个别个案的原因。
在废票当中,共有近7万张“白票”,其中超区有4.5万张“白票”,数字已较2012年选举回落。
去年9月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长达140页的选管会检讨报告书出炉,详述选举过程、调查投诉及检讨,并呈交行政长官。报告显示,在地区直选,共有33,571张废票,当中包括20,189张白票、有9,853名选民“投选多于一张名单”、2152张选票因“无明确选择”而无效。
俗称超级区议会的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则有多达73,391张废票,当中有45,285张白票、24,715张选票“投选多于一张名单”、2,328张选票“无明确选择”,亦有数百张废票涉及在选票上划有记号或无用专用印章投票等。对比起2012年第一届超区选举,有团体提倡投白票以示对政改方案不满,上届超区共有逾6,0000张白票,今届白票数字已经回落。
白票数目:
2012年 | 2016年 | |
地区直选 | 18,399 | 20,189 |
区议会(二) | 60,111 | 45,285 |
传统功能界别 | 7,498 | 4,352 |
约百名选民投诉“被投票”
投票日其中一项争议是有多名选民投诉,到投票站申领选票时,被告知早前已有人以相同身分获发选票。选管会表示,共接获约100宗关于发出“重复”选票的投诉,多于上届选举约70宗。
根据《立法会选举程序规例》,投票站主任须在向选民发出选票前,在正式选民登记册的文本内,于该选民的姓名及身分证明文件号码上加划一条横线,以示该选民已领取选票。如有人自称为某选民而申领选票,但之前已有人以该选民身分获发选票,投票站主任可向该名人士发出一张正面批注“重复”及“TENDERED”字样的选票,这类选票在点票时会视为无效。最终点票数字显示,直选和超区分别有140及130张标示为“重复”的无效选票。
批注“重复”及 “TENDERED” 字样的选票:
2012年 | 2016年 | |
地区直选 | 135 | 140 |
区议会(二) | 95 | 130 |
传统功能界别 | 5 | 9 |
选民为何会“被投票”呢?报告书指有三个原因,包括:
有人冒充选民申领选票该选民已投票但试图以其名义再次申领选票发票柜台工作人员不小心在登记册上划去错误的记项
但选管会在报告书指出,无法定论重复选票的原因,如发现违发行为,会转介执法机关,又建议选举事务处进一步加强培训,以确保发票柜台工作人员审慎地按照法例执行工作。
不过,基于投票的保密性,在缺乏独立证据之下,必然无法确定个别个案的原因。若有证据显示有关个案涉及违法行为,个案会转介予执法机关跟进。
票站主任将选票带回家存放 安排不宜贸然更改
另一方面,在投票前夕,有传媒拍摄到选举主任领取选票后,以行李箱带回家保存,部分行李箱未有上锁,选票的保密工作因此遭质疑。选管会解释,由于投票站众多,票站主任或其副手会在投票日前约一星期起,向选举事务处领取选票等物资,以便在投票日清晨带往投票站报到。选票已用贴上封条和加签的密封胶袋密封,亦有监察措施。
选管会认为上述安排沿用多年,行之有效,在客观条件的限制下,暂时未有较佳的方案,不宜贸然更改现行做法。至于有运送选票的行李箱未上锁的个别事件,选管会建议加强提醒及培训职员,在领取选票后须将行李箱上锁才离开选票分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