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样医保】政府敲定不设高风险池 “灵活计划”保业界弹性
食物及卫生局今日(9日)公布自愿医保计划公众咨询报告,共收到600份意见书,包括个人及团体意见书。发言人指,政府将透过“非立法形式”建立的框架推行计划,并修订“最低要求”及相关建议。报告指,将在计划展开较后阶段,才因应实际情况,再次研究高风险池的建议,及与高风险池相关的2项最低要求─“必定承保”及“保单自由行”的立法需要。
报告建议,可容许业界推出符合所有“最低要求”的“标准计划”外,另设“灵活计划”,后者的保险产品以组件式设计,并不设固定产品范本,让业界保留弹性。
当局于2014年提出规管自愿医保框架,提出12项“标准保单”的最低要求,包括保证续保、不设终身可获保障总额上限、承保已有疾病、附加保费率上限为标准保费2倍、保单自由行、承保非住院疗程、承保先进诊断成像检测、保障限额须达至订定的水平、明确支出预算等。又建议以立法形式设立高风险池,令高风险人士风险由高风险池承担,达至必定受保、保单自由行等要求。料高风险池以43亿元公帑运作25年。
高风险池正式跪低
就上述计划,当局今日(9日)公布公众咨询结果。局方在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4月16日期间,一共收到600份意见书,当中有478份个人意见书及122份团体意见书。报告指出,考虑公众和相关持份者的意见后建议修订个别的建议。当局同意在产品设计和创新方面给予承保机构更大的空间,在保障消费者的同时,也让消费者得到充分的选择。发言人表明,政府将透过“非立法形式”建立的框架推行自愿医保,换言之并不会立法成立高风险池。
报告指出,有收到意见支持设立高风险池,同意要落实“必定承保”、“附加保费率设有上限”的要求,就必须设立高风险池。但另一方面,亦有回应者非常关注高风险池可否长远持续运作。他们指高风险池会耗用大量公帑,并质疑为资助高风险池运作而预留的公帑是否足够。亦有反对意见认为公帑应用于加强公营医疗服务,而非用于资助有能力投购私人住院保险的人士。
报告指,由于市民对设立高风险池有意见分歧,当局认为把这“必定承保”、保单“自由行”两项“最低要求”,与公众咨询中获得广泛支持的其他拟议的“最低要求”分开考虑,是较审慎的做法。为免令计划延迟实施,建议先推出设有10项“最低要求”的自愿医保计划,然后在较后阶段,才因应包括自愿医保计划的实际实施情况,再次研究高风险池的建议丶相关的“最低要求”及立法的需要。
标准、灵活计划均可不承保已有疾病
另外,新修订的自愿医保计划,符合要求的个人住院保险产品分为“标准计划”和 “灵活计划”两个类别。“标准计划”的产品有固定设计,提供只符合所有“最低要求”的基本保障。“灵活计划”则以“标准计划”为基础,产品以组件式设计,并不设固定产品范本。“灵活计划”将有较宽松的赔偿限额,例如较高级别的住宿及膳食,或范围较阔的住院保险保障,而附加保障部分所受的限制也较少。
在“标准计划”及“灵活计划”下,容许保险公司将“投保前已有病症”,设定为个别不承保项目,但有关不承保项目的条款须采用经与各持份者磋商而订定的标准字眼。报告指此修定在“灵活计划”设计上给予更大弹性。而对于有已有疾病的投保人,“标准计划”须提供附加保费的选项,以便为投保前已有病症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