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保镳涉枪杀姨舅案 争家产惹不和 鲗鱼涌公园示范自卫术并开枪
中年女保镳疑因分家产与舅父及姨姨不和,指他们未有好好照顾其母,及未有在其母生前卖出外婆留下的物业,虽然众长辈最后仍协议把其母所占的遗产分予她,女保镳有次相约姨舅等在鲗鱼涌公园见面,期间曾示范自卫术,之后涉向众人开枪,其中2名姨舅头部中枪,造成两死两伤。女保镳否认谋杀及有意图而射击罪,案件今日(30日)在高等法院开审。
被告外婆生前留下一南丰新邨物业
被告詹心桀(47岁)被控在2018年6月26日谋杀其二姨詹少芬(80岁)、四舅父詹镇基(62岁),并在同日射击其二舅父詹前驹(事发时72岁)、三姨詹小慧(事发时60岁),意图致他们身体受严重伤害。
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母亲为家中的大家姐,并有7名弟妹。被告的外婆于2011年去世,她生前未有立遗嘱,并遗下南丰新邨一个单位。
被告认为姨舅想侵吞母亲所占遗产
被告母亲的身体后来变差,在被告同意下,她被送往老人院,并在2015年离世。母亲离世后,被告怪责舅父及姨姨未在母亲仍在世时卖出南丰新邨单位,又指控他们想侵吞母亲可分得的遗产,亦怪他们未有好好照顾母亲。
曾在网上指控各长辈
被告的四舅父在2016年发现,被告在网上指控他们侵吞母亲遗产,以及送她往老人院导致她去世。二舅父、三姨及被告的兄长曾因此事与被告见面,被告当时道歉并承诺会删除有关帖文,但心底里仍对他们感到不满。
二舅购下单位并欲分给被告
在2017年,一众姨舅协议卖出祖母的南丰新邨单位,由于有人想保留单位,因此二舅父会以800万从遗产管理人手中买入单位,而款项平均分配,被告母亲可分得的款项会再分予被告及其兄长。
示范自卫术并突然开枪
案中4名事主在2018年曾约被告见面,她当时爽约,但之后再声称要感谢各人对母亲的照料,再约他们于事发当日,即2018年6月26日见面。众人当日午饭后,被告声称想再与他们倾谈一会,所以他们前往附近的鲗鱼涌公园,起初被告表示正常,谈及自己的保镳工作,又示范自卫术,但在约3点时突然掏出手枪,并在短距离下向4人开枪。
四舅二姨头部中枪不治
四舅父及二姨头部中枪,二姨更被射穿头,送院后不治,而四舅父翌日亦因枪伤离世。二舅父及三姨则手臂及膊头中枪,分别留院10天及2天。
发信三姨称不会补枪
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同屋企人有仇口,所以开枪打佢地。”不过后来她改口称只是“纠纷”。警方拘捕被告时,在枪陀发现1发子弹,弹匣仍有4发子弹,而她身上另有41发子弹。另外,被告在还柙期间,曾写信予三姨,自称有9发子弹,但永不会对她补枪。
案件编号:HCCC27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