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拣八达通搭车可领交津 七个月内用完4000才可领最后一期
【电子消费券 / 八达通 / AlipayHK / WeChat Pay HK / Tap & Go拍住赏】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日(18日)公布电子消费券计划详情,最快7月4日登记。
四个储值支付工具中,只得八达通因技术原因需分三期发放,市民要在七个月内用完4000元,才可领取最后第三期的1000元,而最后这1000元则不设消费限制。
另外,市民亦可将消费券用作公共交通车费,所使用的金额市民亦可作领取公共交通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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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茂波今日指,消费券将透过四个储值支付工具发放,包括支付宝香港、Tap & Go“拍住赏”、WeChat Pay HK及八达通。当中前三种支付工具均分两期发放,只有八达通是分三期,三期金额分别各是2,000、2,000和1,000元,前两期最快可于8月1日及10月1日发放,但第三期则要视乎市民何时用完消费券范围中的4,000元。
市民如在首两星期以电子登记,最迟要在明年2月28日用完消费券中的4,000元;如市民在7月18日至8月14日完成电子或所有书面登记,则最迟要在明年3月31日或之前用完4,000元。而最后一期的1,000元会以储值额方式存入,故与第一、二期不同,第三期金额用途没有限制,可如平日般使用;亦没有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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拣八达通安排较混乱 陈茂波避答细节
会上记者多次追问如市民无法在限期内用完4,000元,是否不能领取最后1,000元,陈茂波未有正面回答,只解释限期前有圣诞节及农历新年,亦有短讯提醒市民要使用余下金额:“毕竟4,000元唔系好多钱,而中间又有大节日同七个月时间,相信市民都会用晒同攞埋最后1,000元”。
被问到为何八达通发放期数与另外三款为何不同,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则解释,原因是八达通与其他三款运作技术不同。她指电子钱包可“划开柜桶”,将消费券和原本钱包分开,设下消费券用途、到期日等限制。然而八达通是储值方式,不能分开消费劵和储值的金额,故有两个发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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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茂波亦强调,相关设计是希望照顾不同市民需要。他举例指部分市民希望可累积更多金额,购买大型电器;亦有人希望“细水长流,畀多啲时间慢慢用”。他形容今次设计可“各适其适,你钟意电子钱包,叠埋两笔用又得;或分长啲时间用八达通亦得”。他又指,八达通原本金额会留在系统入面,市民毋须担心有损失。
另外,市民亦可将消费券用作公共交通车费,所使用的金额市民亦可作领取公共交通费用补贴。陈茂波称是因公布计划后收到很多意见,不少希望可涵盖交通费。而公共交通费用补贴要“垫底”,即超过一定金额才有补贴;补贴额亦非百分百,故认为是公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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