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堂换气量须达每小时至少6次 累计1.3万间已符合要求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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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新冠肺炎疫情,政府早前要求食肆要在4月底前,把鲜风输送量提升至每小时换气至少6次。
食肆换气量规定工作小组主席源栢梁表示,至今有1.3万间食肆已达到相关要求,另有约近4,000间食肆正申请延期,即有9成食肆已完成或即将完成相关要求。不过,他称仍有1,000至2,000间食肆仍未达到要求,故食环署将会去信“提醒”。

政府早前要求,食肆持牌人须于4月30日或之前,在食环署网页登记其处所座位间的换气量可达每小时至少六次。(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目前全港约有18,000间餐饮处所。源栢梁表示,现时有1.3万间已提交申请表,并已完成6次换气量的规定,例如已加装空气净化机等。另外,有近4,000间食肆正申请延期。他估计,相关食肆已购买相关仪器,但仍在等待运送。

源栢梁表示,即现时有9成食肆已完成或即将完成相关要求。不过,仍有1,000至2,000间食肆仍未达到要求,故食环署将会去信提醒,并会确认他们至今是否仍有营业。

他表示,在餐饮处所换气量要达标及疫苗气泡新要求下,即使在母亲节过后,暂时未见社区有大规模传播链,故感激大家在艰难时间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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