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虚报公司雇用多名职员 前港姐梁寇鸿萍否认逃税受审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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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姐寇鸿萍被指于多年间逃税,包括在报税表上虚报雇用多名员工,并支付对方薪金。寇遭票控11项蓄意逃税罪,她否认控罪,案件今(1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其中一名涉案模特儿供称,自2011年开始成为艺人,但从未在寇的公司任职。

被告寇鸿萍,59岁,遭票控11项蓄意逃税罪。她被指在2009年至2017年期间,5次在提交课税年度报税表时,声称与父亲寇赓发同住,而无付出十足费用;另有3张传票指她在“梁寇鸿萍公司”损益帐上称,就办公室助理每年支出28.8万元;另3罪指她在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上,声称雇员孙永斌及钟永慧,在该些年度内,每年分别获9.6万元薪金。

模特儿钟永慧今供称,于2011年开始成为艺人,但未曾在梁寇鸿萍公司任职。惟钟亦指,认识寇的女儿唐贝诗,和唐是同学和朋友,到寇的公司找唐时,会见到寇。辩方质疑,钟曾把个人资料交予他人,钟指已事隔多年,已忘记很多细节。

案件编号:ESS 18088-1809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