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携“烟雾饼”到立法会附近范围 被裁定一项管有爆炸品罪成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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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宋国柱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资料图片)

一名公开大学男生,在立法会去年底二读《版权(修订)条例草案》期间,涉携带1公斤俗称“烟雾饼”到立法会附近范围,被控一项管有爆炸品及票控三项无牌贮存危险品罪。男生今(30日)于东区法院被裁定一项管有爆炸品罪成。裁判官明言控罪严重,判监合适,如非年轻,不会考虑索取报告,并将案件押后至1月16日,以待索取背景报告,期间获准保释候判。

被告关迦曦,21岁, 过往并无犯罪记录,他被控管有爆炸品的控罪,指他于去年12月16日,在金钟海富中心屈臣氏外,管有1公斤含氯酸钾的粉状结晶体,且会引起合理怀疑并非为合法目的而管有或控制。

暂委裁判官叶启亮裁决时指,当天在立法会附近截停被告的男警在近距离及光线充足的环境下观察被告,虽然警员曾短暂时间跟不到被告,但很快已在海富中心一楼寻回被告,认为警员的认人质素良好,故裁定警员在立法会附近截停及海富中心一楼找到的男子是被告。

被告被截查时曾称涉案物品是露营用蚊膏

叶官又裁定在被告搜出的16块用报纸包住的淡黄色圆饼是烟雾饼,属烟火物质,符合危险品条例。被告案发时将16块烟雾饼放在背包,惟遭警员截查时则改称是露营用的蚊膏,叶官认为被告知道这些都是非日常生活会接触的物品,而数量之多更会令人引起合理怀疑,叶官认为被告必然知道物品是爆炸品,故裁定他一项管有爆炸品罪成。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为公开大学产品实际测试课程的三年级生,还有1年半时间便毕业,与父母及两个弟弟同住,全家均为虔诚基督徒,关系融洽,父母今天亦有到庭参与。辩方亦呈上一名教会牧师的求情信,信中指被告一家均为虔诚教徒,积极参与教会事务。

被告受争议政治议题影响

辩方又指,案件对被告一家构成沉重压力,其父母没有想过儿子会干犯刑事罪,而案件后,被告及其父母身体均出现毛病,如吐血,经诊断后,被告证实患上十二指肠溃疡,其父胆则出现问题其做了切胆手术,其母亦同出现吐血情况。

辩方续指,被告在大学一年级时,加入大学学生会,协助学生会举办与政治议题有关的活动,而参与期间,被告开始了解政治,接触到不同人的看法,深受具争议性的政治议题的影响,而被告被捕后已辞退学生会职务。辩方强调被告由被捕至定罪约有一年时间,期间所承受的压力不容忽视,而被告尚有3科考试未完成,明天便需面对其中一科的考试,故望法庭可考虑社会服务令处理,并让被告可保释候惩,以令被告可应付考试。

高级督察萧智谦在庭外见记者。(梁芷君摄)

港区总区重案2队高级督察萧智谦庭外称,欢迎法庭裁决,案中烟雾饼属第七类危险品,燃点时会产生大量白烟,对公众造成危险。法庭裁决向社会传达重要讯息,所有参与公众活动的人士均需守法,不应作出暴力及激烈行为,警方重申绝不容忍任何犯案行为,对暴力行为绝不姑息,并会恢复社会秩序。

案件编号:ESCC4136/15,ESS22161、163、1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