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15人涉4游行案 一文看清各案进展 一人将在最后一案出现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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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去年4月突拘捕多名曾参与2019年4次和平示威的人,当中不乏元老级民主派人士,被起诉的15人,包括李柱铭、杨森、何俊仁及吴霭仪等,分成4案被提控,并于去年5月首度提堂。事隔一年,4案中有3案已审结,15人中有9人入狱,5人缓刑免囚,另黄浩铭因未涉已处理的3宗案件,他将会在今年8月就最后一宗游行相关案件中受审。

4案分别涉及4次游行

15名被控人士包括: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铭、区诺轩、杨森、陈皓桓、吴文远、蔡耀昌、单仲偕及黄浩铭,他们被指参与2019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的未经批准集结而被控,各被告因涉参与超过一次游行而涉及多于一宗案件。(详看下表)

8.18游行案4人缓刑

法庭于今年二月审理涉2019年8月18日的游行案,全案9名被告中有只有梁耀忠及区诺轩认罪,其余7名被告,包括:李卓人、梁国雄等,大都是在港参与民主运动数十年的元级人马,他们在审讯指警方秋后算账,又强调当天无任何暴力事件发生,全日游行是在和平气份下进行。惟法官指该游行始终是未经批准,最后裁定全部被告罪成。法官最终准认罪的梁耀忠,及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大律师吴霭仪,及律师何俊仁等4人缓刑,其他被告全部入狱8至18月不等。(8.18案判刑情况,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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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黎智英亦涉8.31案共囚14月

在8.18游行案审结不久,法庭亦处理8.31游行案,这案只涉及3名被告,即黎智英、李卓人及杨森,他们全部认罪,3人在本案中被判囚6至8个月,但因为黎及李已于8.18游行案被判刑,法官准他们的部份判刑同期执行,两人经两案后,总刑期为14个月,而杨森虽被判囚8个月,但准缓刑1年。(8.31案判刑情况,详看下图。)

10.1游行案8人狱2人缓刑

法庭于本月初处理涉及2019年10月1日游行的案件,这案涉及被告共有10人,其中6人已先后因涉8.18及8.31游行案而带罪在身,其中李卓人、梁国雄、黎智英及何秀兰,已在服刑中,杨森、何俊仁及吴文远,则有缓刑在身。10名被告在开审时全部认罪,法官之后把全部被告还押,但最后准单仲偕及蔡耀昌缓刑。(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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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游行案8月审讯

余下2019年10月20日的游行案,已排期于8月19日审讯,涉案的7人中,其中6人已因涉及另3宗案件而带罪在身,被告当中只有黄浩铭是未涉之前的3宗案件。(详看下表)

黄浩铭(左)只涉10月20日的游行案,将于8月才巿等蒷,但他亦常到庭声援其他被告。(梁鹏威摄)

15人中9人另涉六四集会案

虽然这4案已逐一审结,但15名被告仍未完全脱身,其中9人,包括:何俊仁、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黎智英、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杨森等,亦涉参与2020年六四晚会,被指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将于下月11日在区域法院再提讯。

9人另涉六四集会案,该案涉24名被告,4人已认罪。(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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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国雄黎智英另涉其他国安法案件

除此以外,梁国雄涉“35+初选案”,黎智英则涉欺诈及其他国安法相关案件,仍须面对多次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