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间9宗开枪自轰 年轻警员自杀属罕见
撰文: 鲁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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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查由2007年至今发生多宗警员自杀案,死者多为任职多年的警察,部分更是高级警务人员,今次有新入职警务人员自杀的案例相当罕见。根据纪录,警员开枪自尽的案件占8宗,另外6宗为跳楼自杀及2宗烧炭。当中最轰动的为2014年10月,港岛东区警区外籍总督察方立声疑因感情问题,凌晨于北角警署2楼办公室以枪自轰太阳穴自杀,当场身亡,是近年最高级警务人员的吞枪自杀事件。另外于2013年8月,一名47岁警长吕志强于秀茂坪顺利纪律部队宿舍天台用佩枪自轰右边太阳穴身亡,警方在其身上检获遗书,怀疑因病厌世寻死。而于08年7月,被下属形容为好上司的港岛重案组高级督察陈功伟,疑不堪工作压力,于湾仔总部办公室内用佩枪轰向左胸自杀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