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凌杰堕楼死因 梁母指儿子鲜谈时事 家人录口供后离港未再回来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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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梁凌杰前年6月15日穿著反修例示威标语的黄色雨衣,站在金钟太古广场良久后堕下死亡。死因庭今(11日)进行研讯。庭上透露,梁的家人家属当晚收到通知赶到医院,得知梁堕下的死讯后情绪激动,梁父更感到不适须检查,梁母指儿子鲜谈政治,家人未觉他有情绪问题或严重疾病。庭上亦透露,梁的家人在事发后曾透过律师主动向警索取案情,并在事发后两个月向警方录口供,惟两天后离港梁的父母与胞妹便离开香港,至今未有回来。

死者梁凌杰(终年35岁)于2019年6月15日从金钟太古广场4楼外的平台堕下,送院不治。

家人曾透过律师向警索取案情

中区警署警员曾志安书面供词指,代表梁凌杰家属的律师,在前年6月17日,即梁身亡后两天,曾向警方索取案件详情。两天后他们再要求检查警方在现场检获梁的所有财物。梁的父母及胞妹在8月初透过律师将3人的口供交予警方,并在8月27日于律师陪同下,到中区警署录口供,警员曾向梁的胞妹展示所有死者财物,他们录口供时无表明将会离港。

梁凌杰从太古广场堕下时,4名消防员曾合力想把他拉回平台。(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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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口供后两天离境后未有回港

死因研讯主任叶志康在庭上呈上入境处纪录,指梁凌杰的父母及胞妹,于2019年8月29日,即他们往警署录口供后两天,便于早上经香港机场离开香港,系统无显示他们的目的地,他们至本月4日仍未有回港。梁的家人在离港后曾两度向警方查问调查进度,警方回复尚在调查中。

死因庭于本年2月进行研讯前检讨的前一天,收到家属代表律师行的传真,表示他们不会再代表梁的家人,家属之后亦无直接和死因庭有任何联络。

梁在暨大读衔接课程时退学

庭上读出三人供词指,梁凌杰在香港管理专业协会罗桂祥中学中五毕业,于天主教崇德英文书院夜校重读中五,在广州暨南大学读衔接课程三年级时退学。他首份工作在马会任兼职,其后在AEON公司任文职及从事金融相关工作。

事件发生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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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指儿子鲜谈及时事

梁母彭蕙霞称儿子为人孝顺、率直及乐于助人,他经常和家人沟通,不过鲜有谈及时事。其父梁胜说儿子孝顺、不计较和有正义感,想家人多休息,会为他们取位饮茶,清明重阳他会与家人扫墓。梁的胞妹梁凯怡表示,她和哥哥关系一直很好,虽然他们年纪相差8年,但相处融洽。他们每年会去一次旅行,哥哥和童军朋友也会邀请她一同烧烤、露营及团拜。

事发当晚梁母接电话感诧异

家人的三份供词讲述案发当晚约11时,梁母接到警方来电指梁凌杰在律敦治医院,她感到诧异,问:“我个仔有无事?系咪犯咗事?”对方称“我唔方便话你听,但你个仔而家情绪好激动”,问及她是否方便到医院。她和丈夫随即前往医院,及通知女儿。二人凌晨约1时到医院会合女儿,社工叫他们在房间内等候。医生交代梁晚上在4层高的地方“跌咗落嚟”,心脏停顿,身上有多处伤势,抢救后心脏有短暂跳动,惟最终不治。

家人指梁没有情绪问题或严重疾病

梁母闻言晴天霹雳,十分伤心,有高血压和心脏病史的梁父则情绪激动,震惊伤心,更感不适须接受检查。三人看过遗体,平复心情后才离开医院,清晨4、5时回到家中。三人表示梁凌杰没有不愉快或寻死念头,也没有情绪问题或严重疾病,认为要待死因庭判决后才知死因。他们事后得悉他留下遗书、身后意向书,以及其购买的人寿保险。梁母供词指,梁凌杰和姐姐、妹妹相处融洽,惟庭上未有提及梁胞姊身份。

梁家已搬离原有住所

警员廖浩然供词指,他到梁凌杰住所调查时发现其家属已搬迁,单位租户吴先生称不认识他们。警长王忠良供词称,该证物AIA保单上住址的租户吴先生提供冯姓业主联络,她称梁母于2019年8月退租,无留下联络方式。梁凌杰于2013年补领身份证表格上,申报住址为元朗俊贤坊某幢大厦一个单位,但他的保单和其母租约住址则是同一大厦的另一层,写法稍有出入。该2013年身份证表格上,他报称职业是跟车工,保单上则报称为营运总监。

叶志康表示,明续的研讯将传召案发当天见过死者的保安及谈判专家等证人作供。死因裁判官高伟雄下午开庭时提醒传媒不可报道陪审员身份,以免他们承受压力。

案件编号:CCDI-481/2019(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