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师涉与13岁智障女肛交 事主并无性经验 喊痛被告未理会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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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灯光师认识13岁轻度智障女童后,趁双方一次见面期间,涉在大厦后楼梯与女童肛交,当时女童正月经来潮。虽然女方在过程中曾叫痛,但他没有理会,女童事件并无性经验。灯光师被控与21岁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罪,他否认控罪,今日(7日)在高等法院受审。

被告杜铭镇(23岁,灯光师),被控于2019年3月3日在天水围一大厦梯间与13岁女童Y非法肛交。他另被控一项交替控罪,即企图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

控方指被告知事主年龄

控方开案陈词指,女童Y为轻度智障人士,她在案发前约1个月,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告,Y视被告为普通朋友,被告亦知Y只有约13岁。

案发当日,女童X、Y及被告一同逛街,当日是Y第二次或第三次与被告见面,稍后时间Y及被告送X去学琴,二人之后到Y的住所,并在大厦后楼梯吸烟。被告突然要求与Y接吻,他见Y没有反应,便主动吻上Y,又伸手进内裤摸Y的阴部。

肛交过程历时5分钟

被告接著脱去Y的裤子,要求Y趴下,并与她肛交,期间Y曾叫痛,但被告没有理会,整个肛交过程维持5分钟,被告没有使用避孕套。及后,被告将Y拉到他大腿上,并伸手摸Y的乳房,又问Y:“如果我地两个一齐会点呀?”Y当时正月经来潮。

事后二人各自离开,并没有再联络,Y一度不敢报警,因被告曾称自己“识人多”,而Y在此次事件前并没有性经验。

案件编号:HCCC10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