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黄临福拟认企图纵火等罪 控方收回不依期归押罪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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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之一的17岁学生黄临福,去年年底于内地水域被截获,因案发时未成年,他和廖子获深圳法院不作起诉,并移交回本港。而黄涉前年10月向旺角警署投掷汽油弹,被控企图纵火等罪的案件。今(15日)在区域法院再提讯,控方申请移除不依期归押罪,辩方表示黄将承认两罪,法官押后案件至7月6日处理,期间黄须继续还柙。
涉向旺角警署纵火
被告黄临福(17岁,学生)被控有意图而企图纵火罪,他涉于2019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外,连同林小雄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无合法辩解而企图用火摧毁或损坏旺角警署的侧门,以及意图借此危害他人生命。
他亦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涉于同日在旺角上海街的住所内,管有三个汽油弹,意图在无合法辩解的情况下使用,或导致他人使用,或准许他人使用该等物品,并摧毁或损坏属于另一人的财产。
控方移除不依期归押罪
控方早前加控黄一项不依期归押罪,今天在庭上申请移除该控罪。辩方表示黄将承认原有的企图纵火等两罪,法官押后案件至7月6日答辩陈词。黄没有申请保释,期间须继续还柙。
去年底被遗返香港
案发时16岁的黄临福,涉前年投掷汽油弹被控企图纵火等罪,他于去年4月起缺席聆讯,遭法庭发拘捕令,其后潜逃时在内地水域被截获,关押盐田看守所看管多月。深圳市盐田人民检察院去年底经“不公开听证”后,不起诉认罪及未成年的黄临福和廖子文,并遣返二人回港。
案件编号:DCCC 30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