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碧云尹兆坚涉多投张选票 被控藐视罪 案押后至10月再讯
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尹兆坚及黄碧云,被指在去年10月16日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遴选主席期间,将多于一张选票投进票箱,黄另被指于10月15日遴选发展事务委员会主席时,冲出主席台“抢咪”抗议。两人被指阻碍会议,早前被控以藐视罪,今(13日)于东区法院提堂。辩方申请将案押后至10月4日,以等待终审法院就2016年梁国雄被指抢夺时任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文件,涉嫌干犯藐视罪一案的判辞,获法庭批准。候审期间二人获准以现金1000元保释,唯尹兆坚因涉初选案不获保释,故提讯后仍需继续还押。
被告尹兆坚(51岁)和黄碧云(62岁)被控一项藐视罪,指他们于2020年10月16日在立法会大楼内扰乱立法会委员会会议,令该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违反《立法会(权利及特权)条例》17(c) 条。黄另被多控一项藐视罪,指她在2020年10月15日连同许智峰扰乱当日的立法会委员会会议,令该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同样违反《立法会(权利及特权)条例》17(c) 条。
由于终审法院稍后将就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于2016年11月涉嫌干犯藐视罪一案展开审讯,故申请将本案押后至10月4日再提讯,以等待终院判辞,获法庭批准。候审期间两名被告准予现金1000元保释外出,期间不得离开香港;惟尹兆坚因参与立法会初选,被指违反《国安法》一案需要继续还押,故今日提讯后仍然需要交由惩教署看管。
有关梁国雄一案,梁被指于2016年11月在立法会房屋及发展事务委员会讨论横洲发展期间,抢去时任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桌上的文件,被控干犯《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的藐视罪;案件经裁判法院审理后,梁被判无罪;律政司上诉至高等法院得直,梁则随即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获终院批出上诉许可,案件将于8月31日审理。
据悉,控方指黄碧云和许智峰于2020年10月15日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遴选主席期间冲出主席台,抗议会议主持谢伟铨就接受民主派提名的安排,其中黄碧云被指抢夺主席台上的咪高峰发言,其后离场抗议,许智峰则被指取走台上部份选票,令会议程序受阻。
就有关同年10月16日的控罪,据悉控方指黄碧云于当天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遴选主席期间,将一张属当日另一会议,颜色相同但内容不同的选票递予尹兆坚;尹被指其后将该选票投进投票箱,令箱内的选票总数比正常多出一张,从而阻碍会议程序。
案件编号:ESCC 757-75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