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裔青年强奸和鸡奸胞妹 判入教导所 报告透露罪成后仍坚持无辜
现年16岁巴基斯坦裔少女自13岁起在家疑遭父亲非礼,被兄强奸和鸡奸多次,她曾尝试跳楼自杀但不果。其兄早前被陪审团裁定强奸、非法肛交及非礼共三罪成,而其父被控两项非礼罪不成立,无罪释放。法官今(9日)于高等法院判刑时引述报告内容,提及兄长罪成后仍坚持自己无辜,不明白为何被控。法官斥责他干犯严重性罪行,但考虑他已被还柙两年,并认为长时间监管有助他更生改过,遂判他入教导所。
首被告是女事主X的哥哥(18岁,学生),被控强奸、未经同意下肛交及非礼三罪,次被告为X的爸爸(40岁,无业),被控两项非礼罪。控罪指,两人在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间,多番在他们于长沙湾住所性侵犯当时介乎13至15岁的女事主X。哥哥被裁定所有控罪成立,而爸爸则脱罪。
法官透露X患上创伤后压力症 长远影响人际关系
辩方求情时指,哥哥年轻、从巴基斯坦来港后生活不容易,他不是仅想得到宽松刑罚,而是希望受教育。辩方建议判哥哥入教导所,认为他适合接受更生。哥哥的老师于求情信形容他性格健谈友善,在学校守规矩和守时。法官李素兰庭上提到他希望继续学业,应考中学文凭试。
法官指,X的家庭重视优待男性,哥哥获得手提电话而X却没有。爸爸对X严厉,不许X参与篮球队和认识男朋友,但准哥哥外出健身踢球。法官判刑时指,随着哥哥和X年纪渐长,他们应该知道有关行为不恰当,而X有表明不愿被哥哥性侵虐待。X事后患上创伤后压力症,会发恶梦,甚至惊慌被爸爸杀害,对她人际关系长远造成影响。
认为长时间监管 有助哥哥更生改过
此外,法官引述报告内容,提及哥哥坚持自已无辜,不明白为何被控。法官指哥哥干犯严重性罪行,但考虑他已被还柙两年,并认为长时间监管对他更生改过有帮助,最终判他入教导所。
案情指X于2006年随妈妈和哥哥来港,与爸爸同住长沙湾的一个单位。14岁的X于2018年2月至8月期间在住所被哥哥强奸,他当时没有使用避孕套,之后她曾到天台企图跳楼自杀不果。X的哥哥于2019年2至3月间强行与X肛交,之后他若无其事地返回床上,并于同年2月脱去X裤子抚摸其臀部。
案件编号:HCCC 8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