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屈非洲女医生车资案 白牌司机辩称2888元车资只是按定价收费
坦桑尼亚卫生部女高官兼医生,去年11月来港出席世卫会议时,声称被白牌车司机要胁,要她将身上全数500美元(约3,880港元)旅费交出,以作机场往尖沙嘴的车资及过桥费。涉嫌抢劫及禁锢女医生的白牌车司机,今(19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表证成立,他出庭自辩称,当天从没向女医生提过300元载她出尖沙咀,并强调:“一定唔会咁讲,我皮费都唔止”。至于被问及有否留意当时女乘客的表情时,司机说:“佢块面本身黑,我睇唔到。”
被告汤耀华(67岁)自辩称,去年11月16日,原本到机场接送已约定的客人,惟客人失约,他在机场大堂“兜客”,并叫喊“taxi or limo(房车)”,并问了一位外籍男游客,男游客拒绝,反而女事主Mosha Shakiwa Fausta Franklin(40岁)表示有兴趣。
被告指事主面黑色 无留意她表情
被告自言不谙英语,只懂英文单字,他问过事主目的地,事主则问他车资收费。被告称他只回答“fix the price”,意指跟价目表收费,而事主亦尾随他上车。
被告称他载事主要到尖沙咀金域假日酒店,向事主收费2880港元,另加700港元过桥费,惟事主只付他2800港元,他向事主称可打折,即余款780元可减价80元至700元,事主最终付100元美元了事。被告否认曾向事主称,如她不付钱会有“trouble”(有麻烦),又称他已收到2800元,“700蚊比到我开心,比唔到都算,如果比到700蚊更开心”。辩方又问被告有否看到事主支付100美元车资时,是甚么态度,被告说:“佢块面本身黑,我睇唔到。”
被告称300元车资不够“皮费”
被告又极力否认事主曾议价300元载她到尖沙咀,并说:“我一定唔会咁讲,我‘皮费’都唔止。”被问到他为何只接载外国游客及不提定额收费时,被告说:“我做白牌车,通常都唔会倾个价,因为倾咗多数做唔成。”故他只对客人说“fix the price”,即叫客人看价目表,而当客人回价240元等价钱,他便不接,并说:“做唔成呀嘛,同我心目中个价唔同”。
被告被控盗窃、非法禁锢、抢劫、非法取酬载客及没有第三保等合共五项罪名,他承认非法取酬载客及没有第三保两罪,但否认盗窃、非法禁锢、抢劫三罪。
聆讯明续。
案件编号:DCCC 44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