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敬恩围校委会】李国章翻泄密风波旧帐 却自爆会议内容
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冯敬恩,及前外务副会长李峰琦涉嫌围堵港大校委会案,今(16日)在东区法院续审,港大校委会主席李国章,继续接受辩方盘问,期间李国章形容当晚围堵事件是一场“暴动”,虽然代表辩方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都提醒他这是相当严重的指控,但李国章依然故我,又说“针唔拮到肉唔知痛”,所以其他人才不觉是暴动。他更直言觉得冯敬恩在背后搞事,又称他肯定拉扯他的人不会是记者,因为该些青年讲粗口及身上没有相机。
李国章又在庭提起去年港大的泄密风波,在庭上直指冯敬恩人格有问题,惟他在作供时,自己也禁不住透露了更多当日会议的讨论内容,裁判官连忙提醒记者,高院已下禁令不得再公开该会议上的讨论内容。
李国章忆述,他当日在大楼外遭青年粗口骂及拉打右臂,认为示威者想把他拉到人群中殴打,或令他跌倒,但承认这只是他“心里的感觉”。
辩方质疑校委会知大楼被包围,故临时取消记者会而改由新闻稿代替,各校委离开时记者追访才出现混乱情况。李国章不认同,又指当日传媒焦点是“暴动”,并一再肯定地说:“当晚系暴动!”但他称不知道当日是谁安排那场示威,感觉是冯敬恩在背后搞事。
有“暴民”所以是暴动
辩方律师即提醒李国章,他作为一个学者,说围堵事件是“暴动”,是非常严重的指控。李国章即反驳说,港大校长马斐森事后曾以mob(暴民)形容示威者,并说:“咁你要有mob先有暴动!”又称其他人不觉是暴动,只是“针唔拮到肉唔知痛”。但律师即澄清,校长马斐森从未指当晚是暴动,更称有暴民都不一定会做出暴动。
李国章续称,当晚会方改发新闻稿而不开记招,认为两者分别不大,直言:“我想讲的新闻稿都讲哂啦。”律师即回应:“但记者想问你野,你冇机会俾人问野嘛!”李国章回答说:“你问我咩,我都系照住新闻稿架啦。”。律师即指李国章曾任政府局长,应知记招和发新闻稿分别,并称:“虽然你可以好似人肉录音机咁。”裁判官最后打圆场说:“好多所谓记招,讲完想讲的都唔俾人问啦。”
担心并非猜测 而是感觉
李国章又在庭上亲身示范当晚如何被人拍打和拉扯,辩方质疑这是因部份示威者在推挤下失平衡,才抓住他的右臂,李国章不认同,又强调拉扯他的2名青年不似记者,因为他们不断讲粗口,且身上亦没有相机。李柱铭又质疑若示威者有心殴打他,应该一拳揼他的肩头,而不是拉扯他的右臂,李国章反指他与示威者之间相隔保安员,并说:“如果打,顶多打我一拳,但如果拉我出去人群,可以殴打我。如果我跌低系地,可以踩我。”所以他当时感到人身安全有危险。李柱铭问“他们想严重伤害你?你估啫!”,李国章则回答:“唔系估,系感觉来㗎。”
李国章又说当时校委在保安护送下举步维艰,最后要折返大楼。李柱铭质疑他见势色不对,为何不立即回头?李国章回答说:“唔系咁易行返转头,他们氹氹圈围住你。”又称:“我感觉后面有包围…当时人头涌涌,个个行到埋身。”
庭上翻港大泄密风波旧帐
李国章指去年7月校委会讨论陈文敏任命而被港大学生包围,但他认为2次围堵事件都均非大学生作为,而是“坏蛋的行为”。
他又重提去年港大的泄密风波,即有人向传媒披露李国章在校务会议曾质疑陈文敏没有博士资格及Good Guy论等,又指冯敬恩与泄密事件有关,更当庭批评冯敬恩说:“我睇唔起他,因为他人格有问题。”他认为冯曾承诺会遵守校委会的保密承诺,但一离开会议就爆料,并说:“讲啲唔讲些,未就系搞事啰!”
李国章不自觉爆出更多港大内务会议内容
惟李国章愈讲愈气,不小心补充了当日校委会议上更多讨论细节,裁判官即提醒今日到庭的记者,因高院早前己颁下的禁制令仍然生效,不可披露有关该会议的内容。
律师不禁问到,若冯所讲内容属真确,李国章为何要指责冯讲大话,李国章激动回答指冯答应不会外泄会议内容,但“一出去就反口,咁唔系讲大话系乜?”又直言冯只披露会议部份的讨论,是有心搞事,觉得他人格有问题。李柱铭乘胜追击,问李国章是否讨厌冯这个学生,李国章斩钉截铁回答:“我唔憎他,但我睇唔起他,因为他人格有问题。”
李国章:有足够词汇的人不会用粗口
谈到案发当日示威学生骂粗口,李柱铭笑问李国章是否“有代沟”才不知道年轻人日常生活都惯用粗口。李国章称“有教育的人不会讲粗口,睇下些记者都唔会写文章用粗口。”又说粗口只是形容词,有足够词汇的人不会用到。李柱铭闻言打趣道:“(粗口)有时系动词添”。
辩方律师引述李国章称冯是“主谋”的说法,称这个指控非常严重。李国章指冯会议期间发讯息给同学,称当日不会成立检讨《大学条例》的专责小组,但事实上校委会已通过成立小组,冯的做法是“打错报告俾自己些同学”误导他们。辩方律师则为冯辩护,指他当时要求李国章说明成立小组的时间表,而当晚确实未有成立小组,故冯没有说谎。
李国章称自己成年都系新闻人物
今日审讯亦发生一段小插曲,辩方律师问李国章经过港大校政风波和陈文敏任命争议,案发当日被记者追访算不算是“新闻人物”?李国章竟回答“唔单止𠮶晚,成年都系”,但他强调委任自己当校委会主席的是校监,而不是特首。辩方律师不禁笑问:“边个系校监?”李国章才回答:“校监系特首。”即梁振英,但梁当时用校监的身份委任他。
被告冯敬恩,22岁,否认一项刑事恐吓罪,指他于今年1月26日,在薄扶林沙宣道赛马会跨学科大楼地下正门外恐吓李国章;次被告李峰琦,21岁,则被因阻碍消防处高级救护员协助纪文凤离开而遭票控。
案件下周一续审。
案件编号:ESCC 2357/2016 & ESS 2718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