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戒指却非心头好 中年妇拿玩具枪回店打劫 认罪候判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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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妇人在油麻地一间珠宝店花8,500元订购一只戒指,回家后发现非心头好,认定该店欺骗她,便拿起一支玩具枪到珠宝店求退款,店员拒绝,她便从橱窗掠走两只钻石戒指,更开枪射中店员额头,逃走时掉了其中一只,把另一只典当后获800元。中年妇今在高院承认一项抢劫罪,还柙至3月30日判刑,以候被告精神报告。
女被告陈秀兰,55岁,已婚,曾有六次上庭记录,1996年曾犯藏有攻击性武器、讹骗、行使假文件及重婚等罪名,过往有精神病记录,案发时从事收受环保纸张工作,居于香港仔一复康中心。
被告去年初买戒子 多月后回店打劫
案情指,去年初被告在油麻地庙街金紫荆珠宝石店,以8,500元订购一只戒指,但款式不是她所要的,认为自己受骗。同年8月25日,她在油麻地一间仿制枪械店以800元购入一支玩具枪和子弹。
她买枪的5日后,她趁珠宝店早上开业时,向店员表示要找该店老板,店员先叫她入内,她便从胶袋内取出一支黑色手枪,要求一名男店员将8,500元交给她,店员不肯,她便开枪射中男店员的左前额,并掠走两只钻石戒指后离开。
店员认出被告常在店外徘徊
另一店员跟着被告上巴士,更着巴士司机不要开车,但被告转乘的士离开,其中一只戒指在途下扔掉,她事后在荃湾一间当舖典当典当另一只戒指获800元。
珠宝店店员认出被告经常在店外徘徊,警方根据资料,同日在香港仔一间复康中心拘捕被告,并在她的柜内找到玩具枪、当票及该800元等。
案件编号:HCCC 5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