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讹称会引爆启德体育园等地点的炸弹 自雇男被拒保释7.29再讯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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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雇男涉透过电话及电邮等,向警方发放虚假讯息,包括声称会引爆中央驻港机构和启德体育园的炸弹等,早前被警方国安处拘捕,并被控炸弹吓诈行为罪,案件今午(4日)在观塘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把案押后至7月29日在西九龙法院再讯,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被告申请保释被拒,他将于 6 月 12 日进行保释覆核。

被告被控公安条例下的控罪

被告张可佳,35 岁,报称自雇人士,被控4项《公安条例》下的炸弹吓诈行为罪,指他于 2025 年5月10日,在香港将明知虚假的消息,向警方公众电邮发送讯息,意图令警方相信一个中央驻港机构,或其附近放有炸弹。另3罪指他于同月13日,分别向两名警察通讯员 ,传达明知虚假的讯息,意图令警方相信启德主场馆或放有炸弹,或放有会爆炸或著火的物品。

被告张可佳被控4项《公安条例》下的炸弹吓诈行为罪,在观塘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最高可被判罚款15万元

被告被控罪名在《公安条例》之下,若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罚款15万和监禁5年;若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罚款5 万元及监禁3年。

控方要求案件押后,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被告的手机,车上的录影系统,是否有与案相关的内容,以及检查其社交媒体,有否涉及其他罪行的言论。

案件编号:KTCC104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