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拖锚时疑切断当地天然气管及电缆 港货轮船长在港被控刑毁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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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注册货轮2023年10月穿越北欧波罗的海期间,疑拖锚切断连接芬兰和爱沙尼亚的一条天然气管道和一条通讯电缆。该货轮的船长遭香港警方控以1项刑事毁坏罪,和遭海事处票控两罪。他今(8日)被解往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7月4日再讯,待控方进一步调查。被告未有保释申请,还押看管。

被告持中国护照

持中国护照的被告万文国,43岁,报称船长。被告今应讯时,需要普通话传译。庭上向他读出刑事毁坏罪的详情时,他一度称不太理解,之后表示明白。

2023年10月8日,在芬兰国家调查局举行、有关芬兰与爱沙尼亚之间“波罗的海连接器”(Balticconnector)天然气管道可能受袭的联合新闻发布会上,一张由芬兰边防军拍摄的照片被公开展示。相中是一艘香港注册货船“新新北极熊”号。它被发现靠近“波罗的海连接器”天然气管道。(Reuters)
2023年10月8日,在芬兰国家调查局举行、有关芬兰与爱沙尼亚之间“波罗的海连接器”(Balticconnector)天然气管道可能受袭的联合新闻发布会上,一张由芬兰边防军拍摄的照片被公开展示。相中是一艘香港注册货船“新新北极熊”号。它被发现靠近“波罗的海连接器”天然气管道。(Reuters)
2023年10月10日,芬兰总理奥尔波(Petteri Orpo)于记者会公布天然气管道受损情况。(Reuters)

涉损毁芬兰和爱沙尼亚天然气管及电缆

他被控1项刑事毁坏罪,指他于2023年10月8日约凌晨2时(船上芬兰时间),即香港时间2023年10月8日早上7时,在处于芬兰湾的公海的一艘香港注册货轮“新新北极熊”上,为当时掌管或指挥该船只的人,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即位于芬兰和爱沙尼亚之间的一条天然气管道及海底电信电缆,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摧毁或损坏。

涉在没船锚下仍继续航程

他亦被海事处票控“没有确保该船舶符合指明货船的附加规定”和“没有确保该船舶符合《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附件第V章第28条第2款的规定”。首项传票指,被告于2023年10月11日至12月6日期间,身为169公尺长之集装箱船舶“新新北极熊”的船长,没有足够船锚的情况下仍继续由俄罗斯前往中国的航程。

另涉未申报船舶公司

第二项传票指,被告于2023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身为169公尺长之集装箱船舶“新新北极熊”的船长,没有提交每日申报予该船舶的公司。

控方指,刑毁和票控源于同一事件。控方申请把案件押后至7月4日再讯,以待进一步调查,获裁判官批准。

涉事的天然气管道为“波罗的海连接管”(Balticconnector),全长77公里。根据早前报道,芬兰从该区海床打捞起一个船锚,调查认为事件和涉案“新新北极熊”有关。

案件编号:ESCC1210/2025、ESS24218-2421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