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FB发逾117则煽动帖文 称属情绪发泄自说自话 判囚12个月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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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电器技工涉在约10个月内,透过其Facebook帐户,发117则被指具煽动意图的帖文,包括指责警方滥捕滥告,及指“香港法治已死”等言论。他今(8日)在西九龙裁判答辩,承认一项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求情称只是情绪发泄,其中逾百帖文无人理会,有如被告在自说自话。总裁判官苏惠德却指被告言论抹黑执法机构,其帐号亦属公开,浏览人士不只限有回应的人,且社交媒体的传播度高,判被告入狱12个月。

被告李俊杰(36岁,巴士电器技工)被控《维护国家安全法》下的“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指他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5年1月21日期间,在港用其Facebook帐号,发布引起他人对特区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煽惑他人在特区作出暴力作为等。

被告李俊杰在西九龙法院承认煽动罪,判囚12个月。(资料图片)

帖文主要发泄不满情绪

辩方求情指,被告所发布的117个帖文做法一致,只是看到网上新闻后加上个人主见再转发,内容大多针对警察,但无涉及国安元素。被告的帖文主要是对案件判决不满,但有不满情绪本身并无问题,他的用字或会引起憎恨及藐视,但严重性偏低,并无针对中央政府、领导人等。虽然社交媒体上的帖文有广泛传播的风险,但被告所发的117则帖文中,只有8张有1个赞好,1张获得一则回应,其余逾百帖文无人理会,属被告自说自话的情绪宣泄。

官指浏览者不只限有回应的人

总裁判官苏惠德却指,被告的帐户容许公众浏览,纵使回应不多,但浏览的人士不只限有回应的人,社交媒体覆盖范图广,传播的力度极高。被告不停以无客观事实基础的指控抹黑执法机关、司法系统、特区政府和国安法,表述激进且缺乏理性,意图在社会上制造仇恨,宣扬香港独立的主张,煽动分裂国家,更鼓吹他人采取暴力的手段去实践主张。

考虑整体案情、犯案的手法和所有情况后,以18 个月为量刑起点,因被告认罪,可获三分一的刑期扣减,遂判被告12个月监禁。

警方作网上巡逻发现被告帖文

案情指,被告拥有一个名为“Chun Kit Li”的Facebook帐户,并在Facebook上发布及或 持续发布陈述、照片或图片 ,并具有煽动意图的帖文。警方进行网上巡逻,发现该帐⼾在2024年3月29日至2025年1月21日期间发 布共117段具煽动性的帖文,例如:“根本就滥暴滥捕滥告”、“⿊警阻住救护⾞,周梓乐死咗有无得赔”、“乱棍打⼈乱枪射人”等。

在2025年1月21日 ,被告在其住所附近被截停,警方以明知⽽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捕他,被告警诫下称:“ 个 Facebook帐号系我嘅,啲帖⽂系我⾃⼰发。”

案件编号:WKCC34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