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男女涉放炸弹 首被告称追女示威者被冷待 故意装成与爆炸有关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8男女涉在明爱医院及港铁车厢等放炸弹案,首被告何卓为今(15日)在高等法院作第6天自辩,他在理大冲突期间,正在追求女示威者“Freedom Hai”,后来他遭女网红“搣时潘”潘书韵“起底”,之后觉得该女示威者对他态度转淡,他猜测或与被“起底”有关。他哽咽称当时感到很委屈,自觉曾经付出的,就此便遭人遗忘。当时他从群组听闻有人计划放烟雾弹,他便自拍一些烟雾片,并发给该女示威者,又转发一些“九十二签”的讯息,装成他与事件有关。但他强调他事实上与该些爆炸事件都无关。

谈买弓箭塑造前线示威者形象

首被告何卓为(41岁)今作供时,续讲及在Telegram以帐户“五飞”,和女示威者“Freedom Hai”的对话作解释。他称于2019年11月底,他和“Freedom Hai”讨论在台湾买弓箭,是想在对方面前塑造他是前线示威者的形象。惟至同年12月,除非有示威游行,否则“Freedom Hai”不会应约外出。他相信“Freedom Hai”只视他为一名示威者。

被告何卓为提及被网红“起底”怠到被诬蔑时哽咽拭泪。(网上图片)
首被告何卓为称因与网红“搣时潘”潘书韵(图)有误会而遭潘“起底”。(IG@miss_punpun)

遭起底后觉Freedom Hai减少了关心

首被告早前称与被网红“搣时潘”潘书韵有误会,潘在2019年12月指他偷卖装备,在网上公开其个人资料。首被告称他有把被潘“起底”一事告知“Freedom Hai”,之后“Freedom Hai”便减少回复他,首被告形容女方:“无咗之前𠮶啲关心。”庭上显示,首被告于2020年1月25日凌晨曾向“Freedom Hai”发送讯息,内容为一个示威者的TG群组,“Freedom Hai”未有回复。而他于同日晚上近12时,发送一个讯息,纪录显示“没有讯息”。“Freedom Hai”于1月26日凌晨问:“好劲 咩嚟?”首被告回复:“烟弹”和“明天放”。

提及被诬蔑哽咽拭泪

首被告称,他于25日凌晨向“Freedom Hai”发讯息后,对方初时未有回复,他揣测发生何事,质疑会否因“起底”的事不再获“Freedom Hai”信任,觉得好委屈,又觉得他付出了这么多,包括尝试从雨水渠入理大救人,为何因一个KOL(意见领袖)网上“起底”和诬蔑,便要被人忘记他付出的一切。首被告谈至此时哽咽,其代表大律师亦著毋须太激动。首被告喝了一口水后脱下眼镜,拿纸巾拭泪。

拍灭虱弹的烟雾扮警方烟雾弹

首被告续说:“我不求任何回报,只系想帮人。”又称他当时无表示追求对方,惟“Freedom Hai”却“已读不回”,不作回应。他称当时“谂歪咗”,认为:“既然你哋唔信我啦,我唔需要对你哋咁诚实。”他遂把一些从“公海”群组得知的讯息,自行推测,包装成他有份参与。他把烟雾灭虱弹的冒烟情况拍成影片,传送给“Freedom Hai”,图令她觉得这是类似警方的烟雾弹。

指Freedom Hai看后回复会出来

首被告称他不记得他事后删除该讯息或是讯息属“阅后即焚”,因此纪录显示“没有讯息”。首被告续指约于1月24、25日,已从2、3个群组听闻有示威者想使用烟雾弹,令医护罢工和政府封关。他因此在讯息称:“明天放”。而“Freedom Hai”亦随即回复他说:“我听日都打算出嚟。”

2020年1月月27日,明爱医院急症室男厕内有有土制炸弹爆炸。
明爱医院厕所爆炸案中,涉案的土制炸弹放置在马桶后方。(香港警察facebook)

故意假称与明爱事件有关

首被告又称,2020年1月27日凌晨2时许,明爱医院发生爆炸后,他把TG群组“九十二签”就爆炸事件发表的帖文传给“Freedom Hai”。他解释,此举是要暗示他和事件有关,并向“Freedom Hai”称,“九十二签”是“一队虚拟前线,以后有咩都会认哂头。”但首被告强调他并无参与明爱事件,亦与事件无关。

称可安排工作属做戏做全套

他其后在讯息称:“你睇下你想负责咩部门”,和“我打算咁分:开发部 制作部 行动部 文宣部”。首被告称:“做戏做全套。”他当时营造他认识“九十二签”的人,并可以替“Freedom Hai”安排工作。

后来改追求第七被告

首被告又称,他于2020年1月时已开始追求第七被告何培欣,并于2月时和她拍拖,因此该段时间和“Freedom Hai”的讯息对话变得冷淡。

帐户一支半弓是第二被告

辩方亦问及首被告在TG和帐户“一支半弓”的讯息对话。首被告指“一支半弓”是次被告李嘉滨的帐户。2020年2月11日,“一支半弓”发讯息:“我会上10楼磅嘢”和“我仲想扲埋啲嘢去笔货,上次应该有量杯之类”。首被告称他理解次被告把一些物品放在首被告的单位。对方亦有一些私人事务,但首被告不知道是什么。

8名被告:何卓为(41岁,无业)、李嘉滨(30岁,装修工)、吴子乐(32岁,金融从业员)、张家俊(34岁,程式工程师)、杨怡斯(33岁,文员)、张琸淇(29岁,入境处登记主任)、何培欣(26岁、浸大四年级生)及周皓文(28岁、测量员),首7被告被控串谋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次被告另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第八被告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爆炸品罪。

案件编号:HCCC18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