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长旺道拆僭建物堕钢条击毙女途人 涉事承建商等共罚13.7万元

撰文: 赖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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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旺角长旺道一个楼宇进行清拆工程期间,一条钢条跌下击中一名女途人,导致其死亡。涉事的一名前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其获授权签署人、承办商、其分判承办商及建筑工人,本月5日分别被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定违反《建筑物条例》,合共罚款13.7万元。

2023年2月22日,旺角长旺道一个楼宇进行清拆工程期间,一条钢条跌下击中一名女途人。楼上有单位搭有棚架。(马耀文摄)

屋宇署调查发现,涉事的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及其获授权签署人,于2023年2月,向屋宇署呈交有关拆除平台搭建物的小型工程文件,确认订明图则及详图是由其获授权签署人制备及签署。惟事故发生后,该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承认并无实际参与有关工程,包括并不知悉工程细节,亦无制备任何订明图则及详图,及没有就工程提供任何地盘监督及任何施工方法陈述。而该名获授权签署人,因其准许上述罪行发生,亦被当作干犯该罪行。他们分别被判罚款3万元。

屋宇署亦发现,涉事的工程承办商没有妥善规划工程,也未有提供足够预防措施,该平台搭建物的清拆工程是以不安全或危险的方式进行,因而导致死亡事件;加上其委任的承建商并未名列于建筑事务监督备存的任何注册承建商名册;该承办商亦直接参与有关清拆工程,并准许上述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及建筑工人分别干犯《建筑物条例》。法院判其罚款3.2万元。

至于负责棚架工程的分判商,调查发现其未有按《建筑物拆卸作业守则》规定,于工作平台提供足够预防设置,被判罚款1.5万元。

调查亦发现,进行清拆工程的建筑工人,并非订明注册承建商,也没有在任何该等承建商监督之下进行有关小型工程,并且以不安全或危险的方式进行清拆工程,被判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