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处外泄11万人个人资料 私隐署认为没违例:无遭不当查阅

撰文: 吴绰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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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处去年4月通报资料外泄事故,在其电子查册系统上,查册者透过“开发者工具”(web developer tool)及编写程式,可以找到额外的个人资料。编写程式取得额外资料,近11万人可能受影响。

私隐专员公署今日(12日)发表调查结果,指“额外”个人资料并非直接显示在查册结果页面上,并无证据显示个资遭不当查阅。署方又指公司注册处翻新系统时采取一系列保安措施,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显示违反《私隐条例》。

私隐专员公署今日(12日)发表公司注册处一项资料外泄事故的调查结果。(资料图片/夏家朗摄)

公司注册处去年发现资料外泄

公司注册处去年4月18日,发现经翻新的“电子服务网站”电子查册系统,查册者可透过浏览器的“开发者工具”,搜寻输入部份个人资料如身份证号码,可以寻找到额外的个人资料,查册者亦可以透过编写程式获得资料。

设计系统时有错漏 外泄资料约4个月

私隐专员公署向公司注册处查讯四次,两度去信要求负责翻新的承办商提供资料,又审视处方超过1,500页文件。

调查发现,设计系统时采用常用模组(common module),未有移除部分数据字段(data field),导致额外个人资料被传输到查册者的电脑,情况由2023年12月27日推出翻新系统起出现。

公司注册处与警方紧密合作,积极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集资。

料未有个资被意外查阅

事件中有10.9万人可能受影响,绝大部分为公司董事,余下217人为被取消资格人士、放债人牌照申请人等。外泄的资料包括香港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通常住址等。调查显示近九成可能外泄的资料,仍可从已登记文件中经查册服务查阅。署方表示,没有证据显示涉事的个人资料曾被意外或未获准许查阅。

私隐署:无足够证据显示公司注册处违例

公署认为,公司注册处翻新系统时采取一系列保安措施,并无足够证据显示处方没采取所有切实可行的步骤,保障所持有的个人资料,因此认为没有违法《私隐条例》。公署建议公司注册处定期及全面检视系统,确保没有其他系统设计及安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