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九子上诉|律师指戴耀廷自我牺牲争取民主 启发市民是否有罪
2014年发生逾70天的占领运动,被指是占中发起人的“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及另外6人,就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等罪成,被判监、社会服务令等。他们不服裁定提出上诉,上诉庭今日(2日)处理上诉。代表戴耀廷的律师张达明表示,占中计划目的并非作出妨碍,而是要引起公众关注、透过自我牺牲去争取民主,直言串谋“启发”香港市民是一项罪行,那么三子的确有罪。
九名被告除“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另外6人为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黄浩铭和李永达。其中戴耀廷和陈健民被判囚16个月,邵家臻及黄浩铭则被判囚8个月。除了戴获保释等候上诉外, 陈健民、邵家臻及黄浩铭已刑满出狱。朱耀明、钟耀华、李永达及陈淑庄被判缓刑,张秀贤则被判处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代表戴的律师张达明表示,虽然西九龙裁判法院仍有涉及戴的保释聆讯,但戴已完成保释陈词,他会在上诉聆讯完结后,再返西九法院应讯。
2014年情况与现时有别
张在陈词时提醒,2014年的情况与现时有别,当时大多集会均是和平地进行,法庭应要考虑当时的情况。张续指,在当年9月28日前的行动计划,虽然较为详尽及仔细,但9月28日宣布启动占中当天,有关计划却没有细节,最终所有占领行动是在金钟进行,认为有关计划不够详尽以构成串谋罪行。
戴非领导只是支援角色
再者,戴宣布启动占中后,有参与者即场离开,亦不能肯定在添美道集会的人士,是否有签署占中意向书,而戴在运动中已非领导角色,只属支援角色。
张又指,原本的占中计划并非为作出妨碍,只是想引起公众关注,并透过自我牺牲去争取民主,故认为未构成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犯罪意图,若然“启发”香港市民是一项罪行,那么三子的确有罪。
呼吁市民留下是否属煽惑
至于就煽惑罪而言,虽然指控戴呼吁市民留在添美道,但当时有市民在现场,只叫他们留下并不构成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
代表陈健民及朱耀明的大状关文渭则指,根据过往在反国教运动,及反对23条的游行,陈相信占中行动可以令政府改变,反驳原审不同意陈真诚相信可以改变政府的说法。
案件编号:CACC128/2019
占中九子各人判刑。(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