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牛肉饭店内涉用电筒照射警长 男生被指曾偷拍事主兼说死黑警
警长声称在空姐牛肉饭用膳时,遭人以电筒照射眼睛,一名男生在现场被捕,并被控普通袭击罪,男生否认指控,案件今(1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警员供称,当日在店内遭人以绿色强光照射双眼致出现光影和觉痛,他尝试寻找照射他的人不果,之后被告走过其桌偷拍他,并说:“死黑警。”警员即表露身份及把被告截停。辩方却指警员未有即时寻找射他的人和追究事件不合理,又指被告被带回警署后曾遭殴打,后来更要送院,警员否认辩方说法,又称不知被告曾送院,更称不会容许被告被殴打这样的事发生。
被告何梓洋(24岁,学生)被控一项普通袭击罪,指他去年1月14日在深水埗西九龙中心8楼美食广场内袭击一名警长。
证人供述事发经过。(详看下图)
用膳时被人用绿光射眼2秒
警员李智健供称,案发当日他身穿便衣,与两名同事到空姐牛肉饭寻人和用膳,取餐后感觉被人以绿色光束照射双眼约2秒,其双眼出现光影并感涨痛,痛楚持续至翌日清晨,但视力并无受损。
女警指后侧有人射李
李续指,被照到后便坐下休息。与他同台的女警署警长黄佩琴亦告诉他,其后侧有人以电筒照射他,指示他“睇定啲先”,而他自己曾“睄吓”、“尝试寻找”谁人照射他但不果。
至被告走过其桌子、偷拍他,并侮辱他“死黑警”后,他才站起来,表明其警察身份,将被告截停,其后目击被告过删走相片,当中两张与他有关。他又称,现场状况不适合搜身,遂将被告带返深水埗警署后,交由同事搜身,他则目击整个过程。
辩方质疑李未即时寻找光源
辩方呈堂的事发片段显示,李不满被告拍摄其照片,并称是警员,又指法庭已颁令不得将警察起底,有人质疑其身份又指:“冇人知你系警㖞𠮶阵。”并要求李出示委任证,李拒绝要求指并说:“可以,但而家唔方便。”
辩方盘问时质疑李智健指,李被照射后并无即时寻找光源,又无上前搜查被告,至及后截停被告时亦仅提到被告偷拍他,认为做法不合乎常理。
指有警员把被告头撞向墙
辩方又指,被告被带返深水埗警署后,被另一名侦缉警员以拳头袭击其肚和下体,又以警枪枪柄扫其肚,并恐吓他:“枝枪有你衣物纤维,信唔信我告你抢枪?”该警员及后又将被告的头撞向墙,令被告鼻子受伤、流鼻血送院。李强调目击搜身和录口供过程,否认有警员殴打被告,又说:“我绝对唔会容许呢一件事发生”,又称不知悉被告曾被送院。
案件编号:WKCC259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