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伤势来源、施袭者受害人身份 控辩双方陈辞总结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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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关注的七警案自前年10月发生至今已逾两年,控辩双方昨日(7日)终完成结案陈词,各被告命运将于明年2月14日揭盅。长达31天的审讯中,控辩双方就关键证物电视新闻片段、曾健超伤势来源、施袭者的身份,甚至受害人是否曾健超均作出激辩,《香港01》为大家一一分析双方的立埸。

关键证物新闻片

控辩双方在审讯之初,已极力争议涉案电视新闻片的呈堂性,该片段拍得曾健超被四名男子擡离添马公园(第一个镜头),之后再被五名男子擡到暗角拳打脚踼(第二个镜头),而该段片段更传来一把男声称“即系一放落地下就‘𡁻’”及“系咁踢”。

辩方在“案中案”阶段时,便一直争议片段曾经剪辑,镜头更有49秒时间被阻挡,故坚拒将片段呈堂,惟法官杜大伟最终裁定有关片段皆与案件有关,并批准证物呈堂。及至结案陈词阶段,辩方力陈第一及第二个镜头在人数上的差别,提出“换人”之说,强调控方未能排除两个镜头上出现的人是同一班人,并要求法庭不要给予片段任何比重,而辩方甚至指出在两个镜头中出现的被擡男子亦有可能不是同一人,即片中的受害人可能是另一位被捕的示威者,而非曾健超。

控方案情指,曾健超当天被捕后,理应直接被带上警方事先安排好的旅游巴或私家车及带返警署,惟七名被告拘捕他后,却绕道将他带到变电站,故众被告是为了向曾施袭,亦预计他们的行为会令他受严重伤害。

对于控方的指控,辩方回应指,警员周卓贤(译音)作供时,当晚的被捕人士被拉后,会被带到变电站进行搜身,故反对控方指七被告是为了袭击曾健超而将他带到变电站。

 

控方指,七警当天带曾健超到变电站是为了向他施袭。(无线电视截图)

伤势来源﹕警棍还是护膝﹖

根据曾健超的医疗报告及法医报告显示,曾健超的额头、左颈、左肩及腰部均有擦伤,伤势应是拳打脚踢所致,其胸口及背部亦有合共15处呈圆形状的红肿,形状完全与警方军装专用的“凤凰警棍”吻合。虽然有警员作供时指,七名便衣警在行动当天未有获分发警棍,惟控方指,在龙和道制服曾健超的六名机动部队的警员均异口同声否认曾用警棍制服曾健超,反而次被告刘卓毅及第三被告白荣斌在曾健超被打期间,曾离开变电站一分钟,控方指两人有可能向在埸其他军装警员“借棍打人”。

辩方则反撃指控方由始至终都没有交代过警棍从何而来,并指曾的伤势有机会在被人制服时,因为他激烈反抗所造成的。除此之外,辩方亦提出,曾健超身上呈圆形的伤势有可能是由护膝所造成。有份制服曾的警长程英伟在作供时亦指,在制服曾健超时,曾压在其背上5分钟,故辩方表示,曾的伤势可能是他反抗所致。

控方指,次被告刘卓毅(右二)与第三被告白荣斌(左一)曾离开变电站一分钟,指二人是向军装警员借警棍施袭。资料图片
电视台拍到六名身穿警察背心的男子把一黑衣男擡到公园暗角。(无线电视截图)

带往变电站是施袭还是搜身﹖

控方案情指,曾健超当天被捕后,理应直接被带上警方事先安排好的旅游巴或私家车及带返警署,惟七名被告拘捕他后,却绕道将他带到变电站,故众被告是为了向曾施袭,亦预计他们的行为会令他受严重伤害。

对于控方的指控,辩方回应指,警员周卓贤(译音)作供时,当晚的被捕人士被拉后,会被带到变电站进行搜身,故反对控方指七被告是为了袭击曾健超而将他带到变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