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半年拘捕97人检控8人 警将购小型“水炮车”|警队年结
警务处处长邓炳强今日(2日)出席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视像会议,交代2020年罪案情况。港区国安法自去年中落实后,警务处目前共拘捕97人,分别涉嫌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势力、以金钱或以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分裂国家,部份人涉发表煽动文字、欺诈及洗黑钱,当中8人被检控。
首次以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身份会见传媒的刘赐蕙表示,国安处曾引用刑事罪行条例充共6,500万元财产,强调在入屋搜查、冻结财产、提交物料令及截取通讯等前都要受到特首、保安局或法官等批准。
警队未来会添置新型人群管理特别用途车,体积较细,方便进入较窄的街道采取行动。
邓炳强特别提到,以就勾结外国势力拘捕包括一名传媒集团的主要持股人,并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拘55人,指他们涉嫌组织同参与“揽炒十步曲”的初选。
保安局正研“侮辱公职人员罪”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关注设立“辱警罪”,邓炳强透露,保安局正研究订立“侮辱公职人员罪”,不止涵盖警务人员。
将购置体型较细小“水炮车”
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其后出席记者会时提到,2021年警务处处长首要行动项目由以往7项加至8项,新增“维护国家安全”,他指国安处虽然至今只检控8人,但由于检控需时,现阶段不能太早下定论。他又指,不认同国安处制造白色恐怖,反指有被捕人士以此作为借口,滥用“白色恐怖”一词作开脱。
邓续指,国安处去年11月成立举报热线,至今收到4万个讯息,并指其中有关键讯息,但拒透露有否因此作出行动。被问到现时国安处编制及行使权力数字等,邓以维护国家安全及涉行动细节为由,未有披露。
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就指,国安处曾经就4宗案件充公6,500万元,但实际上是引用《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而国安处每次行使权力,包括入屋搜查、冻结财产、提交物料令及截取通讯,均须获得行政长官、保安局局长或法官批准。
就扩充警队装备,邓炳强透露,将会增添人群管理特别用途车,“希望细架啲,可以喺窄啲嘅街道可以使用”,另外亦已试行使用催泪水枪及胡椒球弹手枪的低杀伤力武器。
据保安局去年向立法会特别财委会答复中提及,警队将于2020-21年度更换及购置387辆特别用途车,包括3辆“新置人群管理特别用途车”,标示涉开支2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