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碧云批的士司机上载喂母乳相属侵犯私隐 促当局调查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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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一名的士司机偷拍车上乘客喂哺母乳后,将照片放上facebook群组,惹来网民强烈不满。民主党立法会议员黄碧云今日联同团体递请愿信,抗议的士司机公开车内摄影机录像,指行为属侵犯乘客私隐,要求有关当局调查。

民主党联同团体抗议的士司机公开喂哺母乳相侵犯私隐。(吴钟坤摄)

黄碧云指,民主党强烈谴责该司机的缺德行为,促请警方调查并采取行动;另外,当局亦应立法规定香港公共机构和私人建筑物内设置育婴设施,以进一步推广母乳喂哺。她指,该名司机已涉嫌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该条例第64(2)(a)及(b)条订明,任何人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自该资料使用者的某资料当事人的任何个人资料;而该项披露导致该当事人蒙受心理伤害,即属犯罪。

另外,该司机亦可能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161(a)条,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的罪行。因此,黄碧云促请私隐专员公署和警方尽快调查,采取适当行动。

黄碧云又指,司机将喂哺母乳妈妈的照片放在网上,反映了社会上对喂哺母乳行为的歧视。虽然当局已推出《母乳喂哺友善场所指引》,为母亲营造方便母乳喂哺的社区,但指引并无法律效力,以致社会推广母乳喂哺困难重重。

立法会议员黄碧云(资料图片)

她又引用卫生署数据指,2014年有31%母亲以全母乳喂哺首个月大的婴儿,可是6个月大的婴儿喂哺率跌至只有1.2%,对比2012年的2.3%更差。她分析指,哺乳比率甚低,原因是分娩假只有10星期,母亲需复出工作,但不容易在公共场所或其他地方找到育婴室,同时本港在职母亲多,工时又长,政府的友善政策又不足,令母亲难以持续喂哺母乳。

黄碧云认为,当局除了要提供公众教育,让社会人士接受在公共场所母亲喂哺母乳外,亦需配合立法,才能令社会减少歧视喂哺母乳的态度。她促请当局尽快立法规定公众场所包括政府办公大楼、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的公园及康乐体育设施、港铁站及商场应设置哺乳间,并订立母乳喂哺的友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