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偷拍喂母乳照 前私隐专员:是否触犯法例有商榷空间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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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的士司机偷拍车上妈妈哺乳,并将“无打格仔”照片上载到Facebook,配以文字解说“咁都得?”被网民炮轰,警方表示正了解事件。事件引起社会关注车上私隐问题及香港哺乳空间是否足够。
本身是大律师兼前私隐专员蒋任宏今日接受港台访问,指事件“一定是侵犯私隐”,又指缺德行为应予以谴责,但提到事件是否触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仍有商榷空间。

早前有的士司机偷拍车中哺乳妈妈,并上载照片到Facebook,惹来各界批评。(网上截图)

要确认当事人身份才构成触犯法例

蒋任宏表示表面看事件应该涉及不公平收集个人资料,但指根据案例,收集资料时要确认当事人身份并收集记录,又或是收集资料后再确认对方身份,才构成足够条件令《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适用。蒋任宏指案例“将收集个人资料的意思收窄”,望将来会有案例推翻这个看法。他补充指即使事件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可以做的都不多”,解释“公署可以发执行通知,但不等于构成刑事控罪”。

民主党今日抗议的士司机拍录妈妈喂哺母乳,促请当局彻查。(吴钟坤摄)

车厢属私人还是公众空间?

事件另一灰色地带是的士是否属于公众地方,蒋任宏认为“严格来说是”,但补充香港不少人都将车上的狭小空间当作“半私人空间使用”,相信当事人认为在不会被观察到及相信司机会向前望,才会作出较私人行为。

近日的士界正研究在车厢安装行车纪录仪,以监控司机服务,蒋任宏对此做法有保留。蒋任宏认为大量收集个人资料对“有关人士构成很大私隐风险”,指本港现时法例“未必跟得贴私人监控器材”,只依靠企业良心做好私隐风险处理。蒋任宏又指如果纯粹解决服务质素问题就要收集个资料,“香港岂不是变成一个监控城市?”,建议考虑以其他方式来提升服务质素。

蒋任宏表示可以探讨事件是否触犯法例如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唯这些都不是针对私人资料监察的条例,认为香港的私人资料相关条例“落后”,应作出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