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卡实名制|每人限向每电讯商购3张 法例生效后121日须登记
港府拟推手提电话SIM卡实名登记制。政府今日(29日)中午12时突然公布,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和通讯事务总监梁仲贤下午2时半会见传媒,谈及有关电话智能卡(即手提电话SIM卡)实名登记制度公众咨询详情。
邱腾华︰引入实名登记制度堵塞漏洞 明起咨询
邱腾华今日于记者会上提出,有需要规管储值卡。计划明日 (30日)起会就手机电话卡实名登记制度,向电讯业、持份者及市民展开公众咨询,公众咨询期至2月28日结束。
他指,储值卡服务过去一直惠及一众寻求价格相宜,及灵活方便流动电话服务的本地用户及旅客。然而,不法之徒利用储值卡的匿名性干犯电话骗案、科技罪案等。
他举例指,过去三年“猜猜我是谁”的电话骗案中,涉及本地流动电话号码的骗案有近70%使用匿名储值卡接触潜在受害人。邱称,本港2019年及2020年亦曾有多宗利用储值卡作遥控引爆炸弹,因此认为“有迫切需要透过引入实名登记制度堵塞漏洞”。
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匿名储值卡被不法之徒利用
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表示,匿名储值卡过去被不法之徒用作不同类型骗案,过去3年有增加趋势,电话骗案有九成使用“太空卡”,骗徒以渔翁撒网方式行骗。他以电话骗案为例,指相关罪案由2018年的615宗,增至去年首11个月的1,108宗,涉及的被骗款项就达到5亿6千3百万。至于“猜猜我是谁”电话骗案方面,亦由2018年的262宗,增至去年首11个月的470宗,涉案金额由1352万,增至2400万。
区志光表示,匿名储值卡往往成为骗徒犯案工具,在犯案过后,可转换电话卡逃避警方追查,大大增加调查难度。他说,太空卡会被用作严重罪行,包括摇控引爆炸弹,偷运人蛇,贩毒,绑架等。当局希望可以实名化制度,防范及打击相关罪案。
▼1月29日,港府建议实行电话卡实名制▼
▼咨询文件中八项建议▼
建议一:电话智能卡用须提供中、英文名;身分证明文件号码、副本;出生日期作登记。旅客则可用旅游证件登记。
建议二:每名用户(包括公司/企业用户)只可向每个持牌人登记不多于3张储值卡。
建议三:16岁以下青少年如需登记服务计划或储值卡,必须得到一位“合适成人”确认,包括监护人、家长等。
建议四:持牌人应核对用户提供资料,如有合理理由认为资料属虚弱、误导等,可取消有关电话智能卡登记。
建议五:电话智能卡用户的个人资料,须由提供相关智能卡服务的持牌人保管,直至电话智能卡取消登记后最少12个月。
建议六:实名登记制度分两阶段实施。
建议七:智能卡服务的持牌人毋须为其现有服务计划客户重新进行登记,但必须确保新合约开始或现有合约续期时,符合实名登记规定。
建议八:执法部门在有法庭手令或在某些迫切或紧急理由而没有手令的情况下,可要求持牌人提供电话智能卡用户的登记资料。
罚则方面︰政府建议现行惩处机制将在执行实名登记制度时适用于所有持牌人。任何持牌人违反规定,通讯局可就牌照条款﹑《电讯条例》的条文施加罚款,初次最高罚款额为20万元。
据政府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资料,截至2019年底,本港电讯指标人口纪录为752万1千,而住户数目则是261万4千。而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港公共流动服务用户数量多达2321万,按人口计算,渗透率达275%,即平均每名市民有两至三个手提电话号码。
未实名登记太空卡 将在规例生效第361日起失效
当局建议立法后,登记制度分两阶段实施︰
首阶段,持牌人需在规例生效后120日内,建立登记系统及数据库;第121日起,市面可供售卖的新储值卡,及登记日起生效的新服务计划,须在服务启动前,实名登记。
次阶段,持牌人在登记日前已售出的现有储值卡用户,在规例生效后的360日内,须就正使用的储值卡登记,未有实名登记的储值卡,将在规例生效后第361日起失效。
综合网上资料及传媒报道,中国内地早在数年前推行手提电话服务实名制,2017年中要求网络营运商“百分百”确保用户须实名,至2019年底更引入人像比对技术,通过人脸识别身份方可办理上网手续。
澳门政府2017年底进行公众咨询 两年后实行实名制
与香港一海之隔的澳门,2019年底亦推出类似制度。澳门在《网络安全法》下,电讯营运商须掌握所有有效的SIM卡用户身份资料,即市民须以真实身份资料登记,才可获取电讯营运商的电讯服务(包括手提电话上网及通话服务),有关规定适用于预付卡。而在政府指定期限届满仍未有提供身份资料的SIM卡帐户,其服务会被终止。至于在外地购买手机跨域服务的旅客,在澳门使用时则不受影响。
翻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网页资料,澳门当局在2017年12月11日召开记者会,公布就制定《网络安全法》展开为期45天公开咨询,至2018年1月24日完结,并在2018年9月6日公开总结报告。即由澳门政府提出后约两年,有关政策正式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