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音乐喷泉司法覆核  法官颁令梁凯晴一方支付22万讼费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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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塘区议会早前要求,煞停观塘音乐喷泉项目,惟民政事务总署拒绝。该区区议员梁凯晴,连同东九龙社区关注组成员钟健华于本年4月,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决定。惟法援署拒批出法援,两人之后撤回申请,并需支付政府和两个立法会委员会的讼费。对于政府和两个委员会要求36万元的讼费,高等法院法官今(30日)颁下判词,指本案简单直接,颁令梁和钟两人,需支付22万元的讼费。

申请人为梁凯晴及钟健华,三名答辩人分别民政事务总署、立法会财委会和民政事务委员会的主席。

答辩人要求36万元的讼费

判词透露,法庭于本年11月底,批准两名申请人撤回司法覆核的申请,并颁令他们需支付三名答辩人的讼费。而首名答辩人要求申请人支付约16.7万元的讼费,另外两名答辩人则要求约19.3万元,即合共约36万元。

惟法官在判词中指,本案简单直接,而答辩人就某些项目所花费的时间,属偏高。此外,首名答辩人指委派3名律师,而另外两名答辩人则委派2名律师和1名大律师,法官认为,或引致工作重复。

法官最终颁令,首名答辩人可获10万元的讼费,而另外两名答辩人则可获12万元,即合共22万元。

案件编号:HCAL814/2020

上届观塘区议会通过的观塘音乐喷泉项目备受争议,现届区议会要求暂缓或修改工程,但被民政事务总署拒绝。(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