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病人李运强准保释 庭上称:唔系餐餐次次走咗去 唔知咁严重
新冠肺炎确诊男病人李运强,因涉擅离伊利沙伯医院隔离病房,病毒检测成阴性后即被控及押上法庭,李今(24日)在九龙城法院提堂时并无律师代表,他亦坦言向裁判官称:“唔知咁严重”,虽然控方指他有潜逃风险,李却说:“唔系餐餐次次走咗去,希望大官畀次机会。”虽然庭上已一再提及李在离开医院前,其新冠肺炎病毒的检测结果为阴性,但法院各人仍是小心翼翼,李发言其间口罩一度脱下并露出鼻孔,书记见状亦即提醒李:“戴番口罩先。”
被告的隔离令已解除
被告李运强(63岁),涉违反香港法例第599 A章《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32条。控罪指他于本年12月18日至20日,在香港自知属受指明传染病感染的人,即2019冠状病毒病,身处公众地方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他穿上羽绒和绿色口罩上庭,未有律师代表。
控方要求案件押后,以让警方继续调查和索取法律意见,又透露被告的隔离令已被解除。
被告李运强离开法院的情况。(详看下图)
原为紧密接触者再送亚博隔离
控方续指,卫生署于12月7日告知被告他为紧密接触者,并将他隔离。他于11日其病毒检测为阳性,被送至亚博隔离,之后转送伊利沙伯医院。被告获告知不可离开病房和医院,惟有职员于18日下午4时许,见到被告在梯间,之后已不在病房。
业主指被告欠租不会让他租住
闭路电视显示,被告当天5时许离开伊院。警方于20日晚上10许收到报告,在长沙街和上海街附发现被告,并送他返回医院。被告23日的检测结果为阴性,警方即捕被告,被告在会面纪录指,因怕在医院接受诊治和打针,因此离开医院。
控方指被告因欠租,不可回原有住处,其业主已表明不会把单位再租给他。
被告称第一次出走
被告却称他每月领5000元综援过活,又称:“第一次走左去...唔知咁严重。”他又说“唔系餐餐次次走咗去”,年逾60第一次涉犯法,“希望大官畀次机会”。他又指自己这几天“瞓又瞓唔到、食又食唔到”,并一度质疑院方“知我无事,又唔畀我走”。
书记提示不要碰文件
被告陈辞时其口罩一度脱落至口部,露出鼻孔,一名男书记立刻谓:“戴番口罩先。”被告随即整理其口罩。庭上稍后向被告出示文件,该书记又称:“唔好掂!”。
主任裁判官严舜仪最后准被告以500元保释,期间不可离开香港,于48小时内提供报称地址。
案件编号:KCCC3338/2020
被告李运强逃离医院至被发现经过。(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