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巴裔青年伙同他人袭同乡至1死2伤 未直接动手 仍囚终身及20年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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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同为巴裔的青年3年前协助多人袭击6名同乡,结果酿成1死2伤,两青年虽然只负责开车及点出目标,惟经审讯后仍被裁定1项谋杀罪和2项有意图而伤人罪罪成。案件今(17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指出,虽然两名被告未有直接动手,但属与他人共同犯案,最终判处负责开车的被告终身监禁,而另一名在案发时未成年的被告,则被判囚20年。
两名被告为ATIF Aqib(24岁)和MOHAMMAD Shahzeb(19岁)所面对的谋杀罪,指他们于2017年11月13日,在港谋杀WAQAR Hamed(25岁)。而2项有意图而伤人罪则指他们于同日,在九龙湾牛头角道游乐场,连同他人非法及恶意伤害Singh Jaskarn Brar和Mohammad Yasin。
次被告案发时17岁
法官判刑时指,虽然两名被告在案中非施袭者,但属共同犯案。由于次被告案发时只有17岁,法官就该罪判他监禁18年,连同两项有意图而伤人罪,他共被判囚20年。法官亦指,两名伤者的伤势可致命,但幸运可保命。
受袭3人均受严重刀伤,现场血迹斑斑。(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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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南亚男持刀袭击
控方案情指,死者、两名伤者和另外三人于2017年11月13日晚上,在牛头角道游乐场饮酒和聊天。期间,8名南亚男子持牛肉刀等武器,冲向死者等人并施袭。死者被斩至严重流血,不省人事,送院后证实不治。
首被告事后曾离港
控方指,案发前有三部车在游乐场一带徘徊,施袭者主要由一部丰田私家车接载,首被告驾驶黑色私家车和另一部私家车,负责监视情况。
控方又指,与首被告同车的次被告,则负责向施袭者点出目标。首被告事后离港,于同年12月返港时被捕,次被告则于翌年1月被捕。
案件编号:HCCC5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