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海关押运新加坡装甲车 今晨抵屯门海关验货场暂存
撰文: 潘安奇 蔡正邦 鲁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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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货柜码头惊现的九辆被布包裹的装甲车,以及三个装有仿制军事用品的货柜,今晨1时在警方和海关押运下,由车队运抵屯门内河码头。此批军事用品并无申请进口或出口许可证,海关检查后立即跟进,于是将有关物品扣留调查。新加坡国防部其后发新闻稿,承认装甲车属于新加坡武装部队,并正向香港海关提供资料,期望该批装甲车获迅速归还。被扣留的AV-81装甲车相信属于新加坡星光部队,曾往台湾训练,原定经海路运回新加坡。
昨晚(24日)十时许,海关先用吊机将装甲车吊起准备就绪。至今日(25日)凌晨零时左右,在数辆警车开路及海关车辆陪同下,装有该批装甲车及军事物品的货柜车被海关驶离葵涌货柜码头,经大约一小时车程后始到达屯门内河船码头,会暂存于该处的海关验货场内。
海关:即使过境仍要获批
海关就事件回复传媒指,确认关员在前日下午(23日)于葵涌货柜码头进行例行搜船期间,在一艘从台湾来港的货船上发现12个以新加坡为目的地的货柜载有怀疑受管制物品,已就有关物品作出适当跟进行动。海关又指,禁运货品包括危险药品、制造危险药品或精神药物所需的化学品、枪械及军火、战略物品等。一般而言,如禁运货品途经香港而不移离进口运载的运输工具,则可获豁免领取进口或出口许可证。不过,就若干战略物品如一些军需用品、核子物料及设施、与核子、化学或生物武器有关的器具及物品等,即使只属过境,仍须具备进口及出口许可证。就过境的此类战略物品,须具备有效的出口授权书或转运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