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将于下周三到高院申请保释 司法机构未显示由哪位法官处理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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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因早前被控欺诈罪被还押,原定于明日在高等法院申请保释,惟警方上周五突加控他涉违《港区国安法》的罪名,黎延后一周至12月23日才作保释申请,司法机构网页未显示当天会由哪位法官处理。

被告黎智英,73岁,上周被加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被起诉,控罪指他于2020年7月1至12月1日期间,在港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控方的指控包括指黎在其Twitter帐户的帖文、《苹果日报》所撰写的文章、他主持的直播对谈节目,及成立在其网站设英文版等,涉嫌呼吁外国抵制香港,及制裁香港的官员,即使今年7月《港区国安法》实施后,其行为仍未有停止,黎在接受外媒访问时,疑仍作出相关言行。而美国今年7月亦通过了《香港自治法》,并提出多项相关抵制措施,包括制裁多名中港官员。

黎智英上周以“铁甲威龙”押送至法庭应讯。(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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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在本月初则与两名壹传媒高层被控欺诈罪,指3人分别是力高顾问有限公司的股东、董事及雇员,自2016年起,进行大量商业活动,惟壹传媒大楼用地是由科技园公司租用予苹果印刷,以推广创意产业,但苹果却滥用租地获益,4年间收取1980万元,力高亦无需支付市价使用有关地方。

两案早前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时,均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兼总裁判官苏惠德处理,两案同样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讯。

案件编号:HCCP72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