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涉警署外拒捕兼藏镭射笔 运输工否认控罪受审
运输工人去年9月在旺角警署外被追捕时涉不断挣扎,及后疑被搜出镭射笔,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拒捕两罪。他否认指控,案件今(9日)在西九龙法院开审。防暴警供称,当晚接报从警署侧闸跑出,追捕涂鸦外墙的人,他看到数人逃走,当中包括被告。他称被告遭制服在地仍摆动身体挣脱,又指在警署从其背囊搜出镭射笔并宣布拘捕后,被告突然激动叫道:“死黑警,收皮啦!”然后被告失平冲跌倒,左额流血。
被告陈卓杰(49岁,运输工人)否认去年 9月22日在港铁太子站外管有一支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并在同站C1出口外抗拒警员24241执行职务。
有人在警署外墙涂鸦 防暴警侧闸跑出追捕
女警长郭嘉嘉供称,当日多人在旺角警署外聚集,她奉命在警署6楼面向弥敦道与太子道西交界,监视外面的情况。期间,有白色、蓝色及绿色强光照向其头部,令她眼睛不适。
郭指,晚上近9时,留意到穿深色上衣、啡色短裤、身材肥胖的男子,行近接近弥敦道的警署外墙。她形容,该男左手拿著白色胶袋,右手则疑似持喷漆上下郁动,在外墙涂鸦。郭见状通知行动指挥中心,约十秒后有防暴警员从附近的侧闸跑出,包括喷漆男在内的数人便逃去砵兰街方向。
有份追捕的防暴警员王立聪指,出闸口后见到数人奔跑,其中一人是被告,当时他戴黑帽、穿蓝色长牛仔裤,并背著黑灰色背囊。王形容被告从太子站B1出口跑向C1出口,期间帽子与背囊掉落地上。他称曾两度捉住被告,但对方摆动身驱挣脱,过程中两人双双倒地,被告起身后又再跑走。及后,王在同僚帮忙下,一起将被告制服在地,惟被告仍旧挣扎。
警员在被告背囊内搜出镭射笔等
王续道,由于现场多人围观起閧,便将被告押返旺角警署,在地下升降机大堂快速搜身,从背囊内格搜出镭射笔。他继而以涉嫌管有攻击性武器拘捕被告,被告最初表示“冇嘢讲”,但之后激动叫道:“死黑警,收皮啦!”并再次摆动身体,欲向前走。
王指被告当时被扣著手铐,失平衡倾前跌倒。他扶起被告,见其左额流血,遂找人治理及召救护车。其后,王将被告带入报案室入面的搜身室,发现他左肩及左边背部有红印。
辩方指被告在警署内用硬物打伤 倒地休克
辩方指出,被告原本站在C1出口,见到防暴警才转身急步走,之后遭警方拉扯背囊而跌倒,再被警棍殴打,所以身上出现红印;被告只曾挡格警棍,从没有边跑边挣脱。王对以上说法全不同意,否认制服后用警棍施袭,又称看不到同僚袭击被告。
辩方续指,被告在警署内不曾骂“死黑警,收皮啦!”他亦非自己不小心跌倒,而是遭人在左前方用硬物打伤左额,更因此倒地休克数秒,之后才被带入报案室搜身及搜袋。王一一否认,但同意没有以阻差办公或拒捕罪名拘捕被告。
辩方表示,王将被告交去报案室后自行补录拘捕过程,该文件并无被告签署。王回应当时因被告前额流血,想尽快让他休息,所以未有给他签署。
审讯明续。
案件编号:WKCC228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