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承建商涉非法倒泥6年不检控 纳税人贴38亿处理泥头
非法倒泥堵之不绝,审计报告揭发不少承建商未按法例,将建筑废料运至填料库和堆填区弃置,有严重个案更怀疑非法倒泥近6年,但环保署竟不作检控,另有个别个案被审计署批评违反检控程序。结果环境被污染了,填料库和堆填区等处理建筑废料设施亦不能收回处理成本,审计报告指9年间纳税人要补贴38亿元。环保署虽然在非法倒泥黑点安装闭路电视监控,但有多宗个案竟然因车主不回复或不提供个案详情而不提检控。
审计报告指,合法处理建筑废料的程序,是交由政府两个公众填料库、三个堆填区,及相关转运设施等等,处理费为每公吨27元至125元不等。这个收费水平加上运输费,是很多承建商非法倒泥的诱因,但现实上,这收费远远不及处理成本。审计报告指,2006/07年至2014/15年,9年间估计纳税人补贴高达38.11亿去处理建筑废料,尽管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多年来重复要求,但环保署和土拓署并没检讨收费水平,亦没有向财库局提交检讨结果。
纵容承建商非法倒泥长达5.8年
不过为香港带来更大问题的,是非法倒泥。根据《废物处置规例》,承建商在承办价值100万元或以上的建造工程时,须在获得合约后的21天内向环保署申请开立缴费帐户,在未有帐户的情况下,不能将拆建物料送往政府的相关设施处置,亦即是没有帐户,承建商便要“用自己的方法”处置泥头,审计报告明言,很可能是非法弃置。
而这些违法没申领帐户的为数不少。审计署发现由2005年12月至去年12月期间,共有2724个案没有在21天内开户,环保署只对338宗(12%)提出检控,其余的2386宗个案无任何刑责,平均于获得合约后78天才开户,最严重个案足足拖了2106天(5.8年)仍未被检控。
审计报告更揭露环保署违反检控程序。有承建商在获得合约后1280天(3.5年)后才向环保署申请开户,环保署一名高级环境保护主任私自决定不起诉有关个案,然而有关决定应由首席环境保护主任作出批注,明显违反检控程序。另有个案,因环保署处理检控太慢,超出6个月的提出检控法定时效,令涉违法的承建商被白白“放生”,可能避过巨额罚款。违反《废物处置规例》一经定罪,可处最高罚款5万元;如该罪行属持续罪行,则每天可另处罚款1,000元。
闭路电视捉倒泥检控率极低 车主不回复就不检控
环保署亦有措施打击非法倒泥,包括于2015年起,在非法倒泥黑点安装12部简单低价的摄像机,侦察非法弃置活动。不过试验期间,虽然录得998宗涉及以车辆非法弃置废物个案的影像,但只是发现其中170 宗涉及拆建物料,当中46宗提出检控。检控个案中有11宗已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每宗罚款1,500元),另有35宗以传票方式检控并定罪,所处罚款由2,000元至15,000元不等。其余大部分个案因种种理由放弃检控,包括车主不回复或不透露案件详情。
环保署不检控理由如下:
摄像机所摄录的车牌号码影像不清楚,没有提出检控(80宗)
无法联络车主 (14宗)
车主或驾驶者没有提供案件详情 (19宗)
延误及证据不足 (5宗)
案驾驶者声称是按照雇用运载服务人士的指示而弃置废物(4宗)
环保署回应指,会提高监察摄像机系统的技术规格,以便为检控工作搜集证据,并会在日后因应可用资源和成本效益而购置质素较佳的设备。环保署亦会提醒所有前线员工,在6个月时效内就非法弃置废物个案提出检控,另外亦会检控的方法与律政司跟进。
环保署回应,就获授合约后 5.8年才提交申请缴费帐户的个案,其工程合约于2005年12月1日实施“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计划”前签约,属“豁免缴费帐户”。 至于3.5年的个案,由于其工程没有产生任何建筑废物,因此环保署不予以检控。
环保署同意审计报告就加强执法的建议,并会整合过往案例并发出具体指引,以供执法人员参考。 另外,当局会确保每个相关检控个案皆经由首长级的人员批核。
而建筑废料的新收费将会在2017年4月7日生效。署方同意审计署的建议,并将会每年检讨建筑废物处置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