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敏:若法庭判决不符政府意愿就属“不爱国” 港将失司法独立

撰文: 邓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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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名誉资深大律师、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公法讲座教授陈文敏,今日(18日)在商台节目,回应国务院港澳办常务副主任张晓明指香港是时候进行司法改革的言论。
陈文敏直言,司法制度应与时并进,故张的说法在宏观角度而言是合理,但他担心张晓明是要求香港司法人员及法官跟随内地标准,强调法院判决会涉政治案件,若不符政府意愿就属“不爱国”,香港会彻底失去司法独立。

香港名誉资深大律师、港大法律学院公法讲座教授陈文敏。(资料图片)

国务院港澳办常务副主任张晓明,昨日(18日)以视像方式参与律政司举办的《基本法》颁布30周年网上高峰论坛。他致辞时引述前终审法院常任法官烈显伦说法,指是时候进行司法改革;又指香港社会崇尚的民主、自由、人权等核心价值前,应加上爱国一词。

香港名誉资深大律师、港大法律学院公法讲座教授陈文敏今日(18日)形容,司法制度应与时并进是合理,惟他担心说法是要求香港司法人员及法官跟随内地标准,若日后判决不符政府意愿,就被视为“不爱国”,届时香港会彻底失去司法独立。

陈文敏认为,判词写得愈清楚,大众愈能明白案件及法例,而法院工作是判案及解释法律,重申从无法官认为需要凌驾人大,一直都只是按法律而行,即使法庭判决后或带来政治后果,但不可本末倒置,因为担心有政治后果而影响法庭判决。

人民力量谭得志早前被控发表煽动文字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合共14罪,控方要求案件交由《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陈文敏指,因涉公平审讯以及司法独立原则,一般刑事案件控辩双方都无权指定法官,否则会令人感到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