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DQ|陈文敏:程序涉政治取向 质疑如何依法
撰文: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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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通过《决定》,四名立法会议员包括专业议政梁继昌,以及公民党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随即丧失议员资格。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公法讲座教授陈文敏,今早接受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访问时表示,要褫夺完成宣誓议员资格,目前可按《基本法》第79条处理,但今次全国人大却另行作出《决定》,港府随即自行宣布4名议员资格失效,认为整个程序涉“政治取向”,质疑如何“依法”,“似系改紧或解释《基本法》,但又唔系”,更令《基本法》变得可有可无,坦言“仲有几多法治可言。”
陈文敏强调,取消民选议员资格与参选人不同,涉及的准则及程序一定较高,需要开会聆讯、有充分答辩机会等,但目前欠缺最基本程序公义,“你炒佢都要畀机会佢讲嘢呀。”
陈文敏:法律上难以挑战全国人大的决定
陈指,在法律上难以挑战全国人大的决定,“质疑的空间好少”,但人大程序未有订明政府可不按照《基本法》以程序公义行事,故尚有空间挑战政府今次的决定。被问到立法会日后是否尚有效用,他坦言,只能见步行步,一日有选举制度,认为不应很快放弃,“除非所有人唔畀,一人一票时,选举权的一票仍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