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社:渔护署高官及亲属申“飞丁”蚝涌建屋 政府疑未通知村民
渔护署助理署长薛汉宗5年前申请在西贡大浪咸田村兴建丁屋,收到1.8万份反对意见,被城规会否决。事隔多年,传真社发现,原本是大浪原居民的薜及其亲属,近日改为越村申请“飞丁”建屋,改到邻近匡湖居的蚝涌村兴建4间丁屋,估计建成后价值达8,000万元。传真社指,虽然地政总署有于大浪的告示板,张贴相关建屋申请的公告,但通告未见贴于蚝涌村,该村村长亦表示不知情。然而按照公告,反对书须于明日(12日)或之前送达。
反对书最迟明日送达
传真社报道指,地政总署在大浪的乡村告示板,贴出3张建屋申请及收集反对意见的公告,内容提到该村有7名居民,拟在蚝涌村不同地点兴建丁屋。通告日期为10月29日,反对书必须于明日 (12日)或次前送达。
3张通告中,其中一张提到薛汉宗与另外3人,分别为薛汉辉、薛汉发及薛汉明,申请在蚝涌村附近,丈量约份244约地段第1945号A分段第14至17小分段,兴建合共4间丁屋。不过传真社指,蚝涌村内,包括蚝涌新村南边围路、蚝涌村小巴站及蚝涌南边围的告示板,均不见贴有上述申建丁屋的公告,而且大浪与蚝涌村相距甚远,村民难以得知建屋申请的详情,及提出反对。
蚝涌村长:至今未收到通知
传真社向蚝涌村村长张土胜查询有关“飞丁”往蚝涌村建屋事件,张表示对此全不知情,至今亦不见有相关公告张贴出来。他指,一般处理“飞丁”申请时,地政总署须于申请人原来的乡村,以及接收“飞丁”申请的乡村,张贴告示,并在张贴公告后两星期内寄信通知,惟自己至今未收到通知。
料四屋建成后值8000万元
传真社指,土地注册文件显示,4幅涉及薛氏建屋的地皮,现时分别由薛汉宗、薛汉辉、薛汉发及薛汉明持有,同时于今年2月24日,各以200万港元从港峻发展有限公司购入。资料显示,港峻发展的股东为柳明心、倪锡强及姚祥钦,其中柳明心曾创立新界地产建设商会及江库集团有限公司,与倪锡强同是江库财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另外,去年9月解散的江库集团,曾活跃于村屋地产发展,与薛氏申请建屋位置邻近的西贡御庭园,正是其早年发展项目。
综合当区地产代理提供的丁屋放售盘,传真社指,视乎装修、位置和景观,蚝涌村一带整幢丁屋约售1,850万至2,650万元不等,推算薜氏4间屋估值约8,000万元。
2015年申咸田村建屋收1.8万份反对意见
事实上,薛汉宗并非首次申建丁屋,他曾与亲属在2015年入纸城规会,申请在咸田村的官地上兴建5间丁屋,政府收到1.8万份反对意见,多个政府部门亦提出反对,最终遭城规会否决;2016年3月,薜氏再就同一项目在城规闯关,合共再收到9,208份支持建屋的意见书,不过城规会于2017年1月有条件批准,薛氏须在2021年1月13日前,提交合符要求的设计图则,不过该段咸田村官地仍未有任何工程动工或建筑物,未知薛氏是否已放弃或撤回申请。
传真社向发展局及地政总署查询,薛汉宗等人是否以大浪村丁权“飞丁”到其他村落申请兴建丁屋、查询申请的理由、批准“飞丁”的准则、原村落土地是否已用尽,以及咸田村当年已有条件批出土地,今次是否重复批准建屋等,发展局及地政总署至截稿前没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