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刘声明】一份声明有何法律效力?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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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富豪刘銮雄周二发出声明,与吕丽君断绝关系。究竟此等声明有何法律效力?

刘銮雄周二发出声明后,表示于2015年已经与吕小组订立书面协议,各不相干。(资料图片)

曾处理遗产诉讼的大律师曾汉坚表示,此类声明的名誉作用较大“reputation more than anything”,证明男方曾经付钱、提供私人飞机等项目给女方 。

男方透过声明除了抒发感受,向外界表明曾经给予女方生活资助,同时具有战略作用。假若日后有遗产诉讼,此声明是一项“piece of evidence”,证实男方给予女方的生活费,也显示双方有书面协议,同意各不相干,互不拖欠。

声明影响日后财产分配

若果日后女方不获分配遗产,她想提出诉讼。是次声明便成为一项有力的证据,证明双方已断绝关系,女方较难提出争产诉讼。不过,若女方不同意声明内容,也可以提出诽谤。

一般来说,在遗产诉讼中,配偶、女朋友、配偶子女、女朋友的子女,地位有何分别?曾大状表示,分配遗产时,配偶、配偶子女、女朋友的子女,也有法律地位获分配遗产。但女朋友则没有法律地位,“可以一毫子都冇”。不过,最终仍然会按遗嘱内容,“若果遗嘱讲明子女冇得分,咁有法律地位都冇用。”

律师会前会长蔡克刚表示,由于不知悉有关富豪的声明,不评论个别个案。惟一般而言,女方能否追索富豪的财产,要视乎双方有没有签订协议,包括女方是否曾承诺不再追讨富豪其他的资产。

法庭分配考虑生活所需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指,非婚生子女法律上同样享受作为子女的基本权利,因此即使其母亲并无与父亲结婚,子女的母亲法律上有权向法庭申请“资助”(allowance),“非婚生子女的妈妈仍然是母亲,要照顾小朋友成长,因此可向法庭申请allowance,不过份数一定无太太咁大份。”

陆解释,以离婚为例,法庭一般考虑太太所分得的财产为“应得的份数”,但子女母亲所得的“资助”,则视乎生活需要,“例如你需要18亿,但我已经俾了20亿,即使我有5000亿身家,都不代表你所得的资助会增加。”陆又指,纯粹就声明内容所见,大刘已付予吕丽君20亿元,若吕仍认为不够,希望向法庭申请资助,理据便“不算太强”,“当然人人生活所需不同,而且声明是单方面表述,到底20亿等等是否双方共同协议,我们不得而知。”

声明指吕丽君收取超过20亿元现金、 首饰等。(吕丽君基金会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