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学生媒体:城大修订学生纪律守则 禁二次创作改校歌校徽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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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大学学生媒体《城市广播》在FACEBOOK发文,指城大通过修订守则,新增一项条款,包括禁止一切破坏大学品牌及形象的行为,例如校歌、校徽或任何其他能代表大学身份的元素,以避免“破坏对大学、顾问委员会、校董会或其成员之声誉,或为其带来任何偏见或负面影响”。
帖文中又指,校方早前已向师生发电邮,表示已成立“城大校歌工作小组”,并预计于年底公布校歌,相信今次改动是为校歌护航,杜绝一切二次创作的空间。
城大回复查询时指,教务会于10月28日的会议亦已通过有关修订。教务会成员亦包括所有院长、系主任、讲座教授等一百多个学术人员及署理学生会会长等学生代表,对修订内容没有异议。

城市大学生媒体《城市广播》在FACEBOOK发文,指城大通过修订守则,禁止二次创作校歌、校徽等。(资料图片)

《城市广播》引述消息报道,称校方于10月28日召开教务会,并于会议中通过学生纪律守则(Code of Student Conduct)及学术诚信守则 (Rules on Academic Honesty)的最新修订,但校方并未有即时向同学公布。

报道指是次修订主要新增条款,禁止一切破坏大学品牌及形象的行为,包括未授权使用、修改、损毁及进行二次创作等;大学的品牌及形象,则包括校歌、校徽或任何其他能代表大学身份的元素,以避免“破坏对大学、顾问委员会、校董会或其成员之声誉,或为其带来任何偏见或负面影响”。

修改纪律处分 口头谴责将保留纪录

此外,校方的纪律处分亦有所修改,列明涉及轻微失当之处分(口头谴责),将从“不会记录学生档案内”改为“保留纪录直至毕业或退学为止”;而涉及严重失当之处分(书面谴责),记录则将会由“保留直至毕业或退学为止”,改为“最多保留至学生毕业或退学后7年”。

除了学生纪律守则外,校方亦修订学术诚信守则,新增了对功课抄袭、“请枪”、与其他学生共同完成个人功课等的惩处内容。

学生会干事会曾要求要求校方搁置

报道指修订原于10月28日之教务会会议通过后立即生效,惟校方并未通知同学,或更新网站上之学生纪律守则。学生会干事会周六去信校长郭位及副校长,要求立即搁置修订,并尽快向全体同学公布经教务会通过之修订详情。直至昨日下午,校方才通过内联网宣布该修订,并更新网站上的守则,将生效日期推迟至今日。

校方:学生会长未有在信函中要求立即“搁置修订”

城大回复查询时指,按城大教务会的决议,学务副校长及学生事务副校长已先后于10月28日及11月1日,透过内联网向师生公布有关修订学术诚信规则及学生纪律守则详情,两者分别在11月11日及11月2日起生效。此外,就“城市广播”指城大署理学生会会长于10月31去函校方的信件中,要求立即“搁置修订”,城大称查证后,署理学生会会长在有关信函中,并未作出类似要求,对“城市广播”作失实指控予以谴责。

城大又指,教务会于10月28日的会议亦已通过有关修订,教务会成员亦包括所有院长、系主任、讲座教授等一百多个学术人员及署理学生会会长等学生代表,对修订内容没有异议。而学生纪律委员及学术操守委员会,早前分别提出修订学生纪律守则及学术诚信规则,以上委员会均有学生代表参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