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成爆窃犯 认罪准保释办公屋事宜 官:住屋对香港人好重要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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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陈荣佳因获发公屋获法官准先处理住屋问题再判刑。(梁芷君摄)

被勒令退休、曾当差32年的前警员,今年1月潜入观塘大型商场的一间食肆,并偷去一部手提电脑、两部手机及现金7万元,惟犯案过程被商场的闭路电视拍下,老差骨事后被捕,今(11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爆窃罪,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因犯下危险驾驶,但没告知警方而遭勒令退休,亦不获发退休金及长俸,形容他“不幸离职及不幸地犯下好多案”。辩方又指被告本月获告发公屋,法官得悉后称“住屋对香港人好重要”,希望被告日后可“有瓦遮头”,故押后判刑至12月12日,以让被告有一个月时间处理公屋事宜。

于1975年加入警队的被告陈荣佳(59岁),承认一项爆窃罪。控方指他过往有7个案底,其中包括盗窃、危险驾驶及滥收车资等。

被告当差32年却一无所有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1975年加入警队,当差32年,至2007年因被控危险驾驶而没告知警方而遭勒令退休,退休金约130万及每月获发的长俸8000元亦遭延迟发放,后期更不获发,形容被告“做咗32年警员却一无所有”。被告亦因财困而破产,并患有心脏病及高血压,现与妻及儿子分开居住,并于本月获发公屋单位。

法官林伟权指事主上传给被告的脷伸照片似调情。(资料图片)

被告称轮候公屋等了五年

法官林伟权指被告将被判入狱,但希望他服刑前可安排好公屋事宜,又指被告曾是为市民服务的警员,但“不幸犯咗好多法”,而“住屋对香港人好重要”,故考虑让被告保释外出并处理公屋单位,被告闻言亦称“我都等咗5年(单位)”,并保证不会再犯事。

案情指,今年1月11日早上7时,戴口罩被告与一身型肥胖的男子,到观塘apm 商场甘味赞岐手打乌冬专门店偷去一部手提电脑、两部手机及现金7万元,其犯案过程被商场的闭路电视拍下,事后遭警方拘捕。

案件编号:DCCC36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