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会兼职分行主任涉收客户3600元“利是” 廉署落案起诉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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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4日)落案起诉一名香港赛马会前兼职分行主任,控告他涉嫌从一名客户收取9封“利是”,共约3,600元,以向对方提供服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星期五(1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于荃湾场外投注处工作
廉署指,今年58岁被告梁伟雄,在案发时,受聘于马会为兼职分行主任,获派在荃湾一间场外投注处工作,负责督促组员向客户提供服务、处理客户查询,以及协助客户使用投注设施。梁被控9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
先后9次收“利是” 最多一次达2,000元
其中8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7年中至2018年期间,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先后8次从一名客户接受每封约200元的“利是”,作为在上述马会场外投注处,向对方提供有关投注活动的客户服务的诱因或报酬。
余下一项控罪,被告则涉嫌于2018年2月农历新年期间一个场合,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以相同目的从上述客户接受一封约2,000元的“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