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向警车投掷水樽 女子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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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女子去年12月在旺角向警车投掷水樽,她早前承认企图刑事毁坏罪,今(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接受判刑。辩方求情指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被告有悔意,脾气在辅导下有所改善。主任裁判官罗德泉采纳报告建议,判处社会服务令80小时。
被告黎海澄(27岁)承认于去年12月16日,在旺角弥敦道与亚皆老街交界恒生银行外,无合法辩解而损坏一辆警车。
案情指,当日凌晨警员在弥敦道及豉油街交界清理路障后乘车离去,警车驶经亚皆老街恒生银行时,身穿黑衣的被告向警车扔水樽,警员随即下车拘捕她,而涉车警车未有损毁。
案件编号:WKCC188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