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督察涉向下属索5万贷款 被控索取及接受利益 案11月再讯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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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海关督察涉嫌未经许可向下属索取5万元贷款,被控一项订明人员索取利益及一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今日(30日)于东区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11月11日再讯以让辩方索取控方文件。期间被告准以500元现金保释外出。

被告郑文杰(31岁),案发时为海关督察,被控一项订明人员索取利益,及一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指他于2018年10月17日向属下关员刘港生索取为数50000元贷款的利益,并于同日在刘的朋友梁伟剑处接受该笔贷款。

法庭按辩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11月11日再讯,期间被告可以现金500 元保释,期间不可以离开香港和骚扰控方证人。

案件编号:ESCC 209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