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青警员拘盗窃疑犯 填假口供称事主不追究 涉妨碍司法公正被捕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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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早前处理一宗盗窃案拘捕疑犯后,负责调查的警员涉嫌伪造一份报案人不追究口供,并伪造签名,事后由其上级留意到,该份不追究口供竟然是由员工代替机构负责人签名,于是生疑,再致电报案人确认并揭发事件。消息指,该名警员涉嫌妨碍司法公正被捕,现已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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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早前处理一宗盗窃案,拘捕一名疑有精神病患的疑犯,负责调查的警员填写并呈交一份报案人不追究口供,惟其上级留意到该份口供是由员工代替机构负责人签名,于是生疑并揭发事件。

现时事件由新界南总区重案组2A接手调查,涉事的葵青调查六队全队须接受调查,该名警员涉嫌妨碍司法公正被捕,现已停职。

有前线巡逻警员表示,就该类盗窃案件,通常即使拉到人,但如证据不足、调查后认为毋须送上法庭等,都可以循不追究口供结案,但大前提是要报案人同意。

翻查资料,今年内己有两宗案件涉及警务人员因涉妨碍司法公正被捕。包括今年5月,九名深水埗警区特别职务队警员,各分别涉嫌“妨碍司法公正”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被捕,被指于2月的通州街公园扫荡行动中,有人疑将地上毒品声称属于露宿者等。于今年4月,葵涌警署一名38岁特遣队警长涉嫌“自编自导”区内一宗汽油弹案被捕。

根据保安局统计,由2015年至2019年,共有12名警务人员被起诉妨碍司法公正或企图妨碍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