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男子涉违检疫令判监12日 累计45人被定罪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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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2岁男子因违反检疫令,今日(22日)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12日。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规例》。截至今日,共有45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判监禁最多3个月或罚款15,000元不等。
涉事42岁男子因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今日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12日。
该名男子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日。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3月24日离开检疫地点。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1)及8(5)条,今日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