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按巴士紧急死火掣阻旺角交通 16岁男判社服令80小时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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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中五男学生去年12月在旺角按下两架新巴的紧急死火掣,被控一项导致交通遭受阻碍罪。他早前认罪,法庭为他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今(21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辩方求情指被告有悔意、愿意合作,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最终判处社会服务令80小时。

被告16岁姓麦,中五学生,承认于去年12月11日在旺角弥敦道与奶路臣街交界,按下两架新巴的紧急死火掣。

有警员目睹被告按掣

案情指,当晚 8 时左右,多辆巴士驶经亚皆老街与弥敦道期间突然死火,部份九巴的紧急门更被破坏,引致交通滞塞。有司机留意到包括被告在内的数名黑衣人曾走近巴士,并疑对巴士动手脚,闭路电视也拍到被告曾按下两辆新巴的紧急死火掣。有警员巡逻时目睹被告按掣,随后将之拘捕。

案件编号:WKCC172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