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风波】法律界冀人大克制 忧虑释法被视为“裁决”

撰文: 梁嘉瑜
出版:更新:

人大常委会主动就《基本法》第104条释法,备受争议。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表示,她不认同《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指人大释法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又言人大有权释法,惟希望当局能够克制。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则忧虑释法会超越纯粹解释法律,甚至可视为“裁决”,甚至处理具体诉讼的争议问题。
退休法官胡国兴则称,相信本港法官相当坚定,根据他们所理解的法律判案。

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认为如果释法可令本港法律更清楚,未必不是好事。(资料图片)

宣誓风波一发不可收拾,人大常委会正在北京开会,本周末料讨论《基本法》第104条释法的草案文本,下周一表决。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表示,她不认同《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指人大释法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的做法,她认为当局有权释法,惟希望人大常委会能克制。她认为,是次释法若只针对《基本法》第104条,解释宣誓形式,对目前高等法院正处理的司法覆核案影响有限,因为该官司的争议点著重于立法会主席的权力,以及法院对主席裁决权力的问题,而不是誓言是否合格。

她表示,明白中央希望释法的原因,会等相关文件出来后再作评论,又谓如果人大常委会可以解释到有关法例的背后含意,能令本港法律更清楚,未必是不好的事。

戴耀廷认为,释法即使可以阻止有关议员就职,亦不能遏止讨论港独思潮蔓延。(资料图片)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则认为,《基本法》104条已经相当清楚,若再作解释可能会超越解释法律,甚至可被视为“裁决”。他表示,释法即使能阻止有关议员就职,亦不能遏止讨论港独思潮蔓延,甚至可能会有反效果。

胡国兴认为中央有权释法,但呼吁不要有权用尽。(罗君豪摄)

胡国兴:人大有权释法但不好看

已宣布参选特首的退休法官胡国兴表示,根据基本法第158条,人大常委有权主动释法,并不违法,但认为释法“不好看、会吓惊人”,大多数香港市民会觉得破坏法治和司法独立,认为中央有权亦不用使尽。他又称,如果只是依照《基本法》释法,对司法独立、香港的终审权和香港法治精神无影响,但现时仍未知道将解释甚么字眼,现阶段评论事件是不实际。对于人大在本港法院判决前释法,胡指时机不恰当、予人不良观感,但他形容香港法官相当坚定,根据他们所理解的法律判案,形容“呢样嘢系唔怕,一啲都唔使怀疑”。